半年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754件2424人,吴江检察院集中展示优秀案例
2019/07/01 11:05  新华报业网  

  7月1日,在建党98周年之际,苏州市吴江区检察院发布评选出的五件“精品案(事)例”。这些案(事)例是该院今年上半年办理的优秀案例的一次集中展示,也是该院着力狠抓司法办案、全面提升工作品质的一个缩影。

  此次主动向社会公布,一方面是宣传吴江检察机关维护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努力,同时也以期进一步激励检察干警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不断提升办案质量和效果。

  据悉,这五个“精品案件”涉及检察业务的各项职能,既有零口供定罪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也有发挥诉前主导作用,妥善办理讨薪引发的犯罪;既有代表国家出庭公诉的刑事案件,也有依法维护生态环境的公益诉讼案件;既有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审判监督案件,也有根据办案发现的问题开展的专项调查分析。所有案(事)例展现了该院干警以人民满意为标准,通过依法履行检察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在在检察环节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据了解,该院为确保评选活动公开公正,调动全体检察干警积极参与,规定凡是上半年度办理的符合条件的案(事)例,各业务部门均可推荐参评。经过各部门的初评后,共有11件案(事)例进入终评。该院成立评审组,从实体、程序、文书、卷宗质量和典型意义等方面开展评查,评选出5件通过综合评审并由院领导把关的精品案例。

  截至2019年6月28日,该院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754件2424人,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27件,发放救助金17.7万元,办理检调对接案件8件,调解金额65.95万元,开展刑事申诉案件公开示证及答复5件,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13件,“困境儿童吴江保护模式”入选最高检“推动加强和创新未成人保护社会治理十大典型案(事)例”,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唯一的省级“学雷锋示范点”和苏州市先进基层党组织。

  2019年上半年度典型案(事)例 案(事)例一 史某某放火不批准逮捕案

  史某某因多次讨要工作返费未果,遂携带煤气罐、汽油、打火机至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某人力资源店内向中介工作人员询问返费下落,并以佯装放火为手段对进行恐吓,后被赶至现场的民警制止。

  吴江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现有证据无法认定犯罪嫌疑人史某某持有的打火机具有正常的点火功能,也无法认定其在现场实施过“让火种与目的物接触”的点火行为,因此也就无法反推其主观上具有放火的故意,其涉嫌放火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现有证据所认定的其实施的行为也不构成其他犯罪,2019年1月9日,吴江区检察院对其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2019年上半年度典型案(事)例

  案(事)例二

  开展猥亵儿童案件专项分析

  2019年上半年,吴江检察院受理的猥亵儿童案件数量较往年同期明显增加。梳理2015年以来的猥亵儿童案件,发现36岁至55岁之间的男性外来务工人员犯案比例较高,且多为与被害人居住空间相近或关系相熟的人,其中存在教师、监护人等特殊身份。

  被害人主要为5至11岁女童,绝大多数为流动儿童。案发地点较为隐秘,多系犯罪嫌疑人有控制力的地点,出租房为高发地。侵害行为次数多、持续时间长,多以食品、游戏、玩具、金钱等物质诱惑,或威胁恐吓作为手段,实施侵害后哄骗、威胁被害儿童隐瞒犯罪事实。

  案(事)例三

  某乡镇政府涉嫌围湖造地案

  某乡镇政府于2012年获上级水务部门许可,对辖区两片水域实施清淤疏浚整治及岸线调整工程,但工程迟迟未完工,且侵占水域面积700余亩。吴江检察院办案组多次前往现场,通过勘验核实、收集证人证言、卫星云图比对等方式全面收集固定证据,并约谈相关负责人。2019年2月28日,该院依法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指出工程存在的清淤工程未开工、占用水域面积、工程超期未完成等问题,建议尽快制定整改方案,目前仍在整改中。

  案(事)例四

  缪某某刑事申诉再审改判案

  缪某某因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有期徒刑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2019年1月25日,申诉人缪某某以刑期计算错误为由向吴江检察院提出申诉。该院经审查认为原案刑事计算错误和适用法律错误,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缪某某数罪并罚决定执行的刑期应当在拘役六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遂提出再审检察建议书,建议对原案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3月25日,缪某某再审改判被依法决定执行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案(事)例五

  张某某等人敲诈勒索案

  2017年6月以来,张某某等人通过设立多家车贷、金融公司,引诱被害人用车辆进行抵押借款,设置苛刻违约条件,并单方面恶意宣告被害人违约,以不给钱就卖车等为要挟,实施敲诈勒索,先后作案41起,涉案金额170余万元,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案件办理过程中,该院坚持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对相关细节一一补充落实,对书证、电子证据逐笔核对,确保每份证据都取证到位。经该院指控,张某某等七人分别被判处六年二个月至十二年六个月不等的刑期。(俞文杰 徐娜)

标签:
责编:纪树霞

版权和免责声明

版权声明:凡来源为"交汇点、新华日报及其子报"或电头为"新华报业网"的稿件,均为新华报业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华报业网",并保留"新华报业网"的电头。

免责声明:本站转载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新华报业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者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read_image_看图王.jpg
信长星.png
read_image.png
受权.jpg
微信图片_20220608103224.jpg
微信图片_20220128155159.jpg

相关网站

二维码.jpg
21913916_943198.jpg
jbapp.jpg
wyjbL_副本.png
jubao.jpg
网上不良信息_00.png
动态.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