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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金湖:让《民法典》为青春保驾护航
2021/01/01 20:57  淮安新闻网  

  作为我国首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民法典》今天正式实施。为了让更多的孩子了解学习《民法典》,近日,一场以“法护青春”为主题的《民法典》进校园活动在江苏省金湖县吴运铎实验学校精彩上演。

  在吴运铎实验学校报告厅的舞台上,由学生饰演的小明今年7岁,因为给游戏主播打赏了两万块钱,让妈妈伤心不已,这时,一位检察官出现了。金湖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夏芸说,《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因此小明花出去的钱还是能追回来的。

  除了未成年人打赏主播,现场还由8组学生自编自导上演了胎儿遗产继承、高空坠物、见义勇为权益受损时谁担责等8个故事,讲述了《民法典》对小明一生的影响,也让现场的学生们受益匪浅。

  该校学生伏静雨说:“我发现《民法典》对未成年人的保护非常多,我们在成长中,可以受到很多保护,可以让我们安全地成长。”

  该校副校陆元华表示:“我想我们的孩子还可以把自己学到的东西带回家,跟父母讲,小手拉大手,应该会起到很好的效果。”

  据悉,此次《法护青春——民法典进校园》还采取现场直播的形式,全县15000名中小学生同步观看,超过17万名网友在线收看。

  可以说,通过“亲身演绎+检察官说法”的方式,同学们既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真正体会到遵法、守法、用法的意义,也沉浸式地感受到《民法典》与每个普通人之间的紧密联系,增强了自己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为维护良好校园环境和教学秩序添砖加瓦。(秦禾东 梁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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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张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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