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报业网 > 首页 > 正文
江苏:剧院、网吧等场所恢复开放,暂不举办大中型演出
2020/05/13 10:47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印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文旅场所有序开放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明电〔2020〕14号)精神,扎实做好我省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文旅场所有序开放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文化和旅游部部署要求,经报省政府领导同意,5月12日,省文化和旅游厅印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文旅场所有序开放工作的通知》,对文旅场所开放条件、防控措施、责任落实作出具体要求。

  《通知》明确

  要严格落实开放条件,各地要在落实防控措施前提下,采取预约、限流等方式,有序开放旅游景区室内场所,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场馆相对密闭空间,以及剧院、娱乐、互联网上网服务等密闭式娱乐休闲场所。对防控措施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的文旅场所,实行暂缓开放。具体开放时间,由各地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通知》要求

  要精准抓好防控措施,各地要严格落实科学佩戴口罩、实名登记、体温检测、“苏康码”“城市健康码”核验等措施,并督促引导进场人员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对所有文旅场所,要落实日常清洁、消毒等卫生措施;实行预约制度,错时错峰分流人员,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减少参加聚集性活动的人员,严防聚集性疫情风险。对开放的室内文旅场所,要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

  要严格执行限流规定,剧院等演出场所观众人数不得超过剧场座位总数30%,观众间隔就坐,演职人员保持一定距离;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接纳消费者人数不得超过最大核载量50%,娱乐场所每个房间不超过核载量50%。

  对密闭式娱乐休闲场所的限流比例,视疫情形势变化动态调整。

  暂不举办大中型演出活动,暂缓审批涉外、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活动。

  《通知》强调

  要压紧压实监管责任,各地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文旅场所开放的跟踪指导和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文旅企事业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健全防控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制定完善应急预案,确保文旅场所安全有序开放。要畅通与当地卫健等部门联系渠道,如发现体温异常者,做到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处置。

标签:
责编:王娣

版权和免责声明

版权声明:凡来源为"交汇点、新华日报及其子报"或电头为"新华报业网"的稿件,均为新华报业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华报业网",并保留"新华报业网"的电头。

免责声明:本站转载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新华报业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者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read_image_看图王.jpg
信长星.png
read_image.png
受权.jpg
微信图片_20220608103224.jpg
微信图片_20220128155159.jpg

相关网站

二维码.jpg
21913916_943198.jpg
jbapp.jpg
wyjbL_副本.png
jubao.jpg
网上不良信息_00.png
动态.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