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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生因校园霸凌变抑郁、社交障碍,3名欺凌者家长被要求“带岗实习”
2022/05/25 13:34  交汇点  

  交汇点讯 因长期遭受三名同校学生殴打、讽刺、谩骂等校园霸凌, 宿迁市一名初中生小文(化名)逐渐出现情绪异常,并产生抑郁、社交障碍等精神问题……日前,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发布了一批未成年人审判典型案例,向5个未成年人家长发放家庭教育指导令,3名长期欺凌小文的学生家长也被法院要求“带岗实习”,接受不定期的跟踪、监督。

  法院介绍,小文是宿迁市某校的初中学生,家庭条件艰苦。在校期间,该校的吕某、梁某、郑某3名学生曾多次对小文实施殴打、讽刺和谩骂等校园霸凌行为。“致使小文情绪异常并出现退缩行为、抑郁等精神障碍。”法官介绍,后来,小文提起诉讼,要求这吕某等3人和监护人、学校承担相应责任。

  “小文的退缩行为、抑郁、社交障碍与他们三人的欺凌行为存在因果关系。”宿迁市宿城区法院民一庭庭长毛晓梅介绍,法院对学校、相关未成年人的家庭等进行了调查走访,并在与双方沟通谈话中,对他们的个性特点、家庭情况和成长经历一一梳理、了解后,认为虽然吕某等三个学生都是未成年人,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他们的监护人应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法院在完善查明的事实基础后,对涉案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进行亲职教育,积极配合乡贤调解工作人员促成本案诉前调解工作,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一方面,会对学校以公开课等形式,强化相关教育,消除其他可能存在的校园欺凌行为,同时会分别对小文和吕某等3名欺凌者进行心理疏导和矫正,尽可能地引导他们积极健康地成长。”毛晓梅介绍,考虑到小文家庭的经济较为困难,法院已经对接当地民政部门实施了救助。此外,法院综合采用法律援助、调解和解、跟踪回访等多种手段,要求吕某等人的家长“带岗实习”,在“实习期”内,要接受多方的跟踪回访,若3名欺凌者在行为和学业上仍旧没有明显改善,法院将对相关的监护人采取定期接受培训的方式,让他们学会依法带娃。

  “针对未成年人的特点,采取蓝皮书报告、院校共建、典型案例发布、亲职教育指导、涉未成年人工作联动等机制,把学校、村居委会、相关社会组织等社会教育和法律宣传教育相结合,并利用全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平台,共同守护未成年人。”宿迁市宿城区法院副院长郑小苗介绍。

  典型案例发布后,郑小苗向5名未成年人家长发放家庭教育指导令,并由家长签署承诺书。会后,在当地妇联安排下,家庭教育指导协会专职指导师为这5个未成年人家长上了一堂家庭教育课。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孙旭晖 通讯员 朱来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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