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6月24日表决通过
关于修改反垄断法的决定
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国家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制定和实施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竞争规则
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工作
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
版权和免责声明
版权声明:凡来源为"交汇点、新华日报及其子报"或电头为"新华报业网"的稿件,均为新华报业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华报业网",并保留"新华报业网"的电头。
免责声明:本站转载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新华报业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者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