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两遭违规放贷“拌蒜”,被罚70万,这家农商行玩的是啥套路?
2019/06/10 11:41  新华报业网  

  近日,江苏银保监局官网公布新一批行政处罚信息,上海银行南通分行和海门农商行榜上有名,两家分别被罚款30万元、40万元。

  

  

  上海银行南通分行此次被处罚的案由比较常见。同时,这也是该行自2014年底成立以来,首次收到银监罚单。

  相比之下,海门农商行的案由措辞比较少见:未落实放款条件而发放贷款。观察君通过网上查询,还没发现有其他银行因为同样案由受到银监部门处罚的。

  在银行正常的贷款发放流程中,需要遵循审贷与放贷分离的原则,设立独立的放款管理部门或岗位,落实放款条件,才能发放满足约定条件的个人贷款。

  值得注意的是,这已经不是海门农商行第一次因为贷款管理环节出问题,收到南通银监分局的罚单了。

  此前的2017年3月13日,该行就因“贷款管理不到位;贷款调查、检查不尽职”,被罚款30万元。

  短短两年时间栽在同一个地方,在江苏银监系统的处罚史上,海门农商行也算是开了一个先河。

  此外,该行的前身——海门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早前也有两次被南通银监分局处罚的“黑历史”。

  2009年7月24日,海门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因“违反规定从事债券投资业务;违反《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被警告并罚款30万元。

  2004年1月6日,海门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则由于“汇票承兑、贴现业务贸易背景不真实;违反会计核算规定,短暂空存空取现金”,被罚款20万元。

  其实在省内农商行中,海门农商行也能称得上是一个“绩优生”,除了体量有所不及以外,不少指标与上市农商行相比,也并不逊色。

  中国债券信息网披露的最新信息显示,截至2019年3月末,海门农商行的资产总额达447.77亿元;贷款余额225.4亿元,其中不良贷款率为1.88%;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和一级资本充足率均为11%,资本充足率达到14.09%。

  与2015年底相比,海门农商行的贷款余额增长超过42%,贷款份额稳居海门市首位(约占20%)。但这次处罚表明:如何平衡业绩增长与经营风险,对于该行的管理层来说,是一道亟待解决的选择题。

  

标签:
责编:袁飞

版权和免责声明

版权声明:凡来源为"交汇点、新华日报及其子报"或电头为"新华报业网"的稿件,均为新华报业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华报业网",并保留"新华报业网"的电头。

免责声明:本站转载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新华报业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者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read_image_看图王.jpg
信长星.png
read_image.png
受权.jpg
微信图片_20220608103224.jpg
微信图片_20220128155159.jpg

相关网站

二维码.jpg
21913916_943198.jpg
jbapp.jpg
wyjbL_副本.png
jubao.jpg
网上不良信息_00.png
动态.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