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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套路!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解释新型“校园套路贷”陷阱
2020/12/21 16:30  新华报业网  

  12月21日,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上线政风热线全媒体直播节目,就市民关心的小微企业贷款、新型“校园贷”等问题回应群众关切。

  南京市溧水区的张女士反映,今年8月,她接到一位自称是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人员的电话,对方表示,她在大学的时候,曾经有过校园贷的不良记录。于是,张女士按照对方的要求进行操作,试图消除不良记录,没想到却让自己陷入了“校园套路贷”的陷阱。

  按照对方要求,张女士在“美团生活费”“借呗”等多家网络融资平台上进行贷款,合计49000多元,随后,她将这些钱转给对方,对方表示会在后台清空个人额度后提高个人征信度。转账之后,对方立即中断了联系,这时,张女士才意识到遭到了套路贷,并立即报警。

  张女士遇到的问题出现在什么地方,她怎么做才可以防止上当受骗?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地方金融稳定处处长史先诚表示,张女士接触的是校园贷,前几年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在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过程中,对校园贷进行了清理,并做了大量的宣传,引导学生理性消费,尽量不要用校园贷或者超前消费。

  “有一些是属于正常的网贷,个人借了钱就要还钱,有一些属于公安机关打击的非法网贷,或者是公安机关打击的套路贷,涉及到诈骗而不涉及到个人的信用修复问题的,正常借的本金是需要还的。”

  同时,史先诚强调,张女士在校园里借了校园贷,毕业后找到的修复个人信用的渠道是不正规的。个人应该到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去查询自己的征信报告,而不是看对方提供的可能是虚假的征信报告。

  据了解,目前存在的三种新型校园贷诈骗套路:第一种是冒充校园贷平台的客服人员进行诈骗;第二种是以消除校园贷上面的不良信用记录为幌子进行诈骗;第三种是通过刷银行流水达到一定数额后才能办理校园贷为由进行诈骗。

  近几年,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对非法网贷、非法放贷都进行了联合清理,在治理过程中,对套路贷涉及犯罪的公安机关都进行了打击,对于尚未构成犯罪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对贷款利率进行了规范。一方面对套路贷、校园贷等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违法行为已经开展常态化宣传教育,在高校定期组织防范非法校园贷活动;另一方面,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也在对贷款类的APP进行排查清理,不断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蒋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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