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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突出违法问题!今年江苏将开展生态环境六大专项执法
2021/03/03 17:25  新华报业网  

  交汇点讯 严厉打击废水偷排直排、打击危废非法处置、查处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3月3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从今年起,我省建立生态环境专项执法行动计划制度,并于3月2日印发《2021年全省生态环境专项执法行动计划》。

  《计划》明确了总体要求,明确提出专项执法行动以“减污降碳、源头治理”为目标,以打击突出违法问题为重点,保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专项执法行动计划充分体现计划性、导向性、规范性。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标本兼治、坚持协调联动,始终紧盯环境质量难以根本好转的重点地区、难以稳定达标的重点企业和影响群众生活的重点问题,采取集中攻坚,精准解决一批复杂环境问题。

  根据《计划》,今年重点任务将围绕六大专项执法行动展开。在内容上,每项专项行动分别明确行动目的、检查对象、检查内容和时间安排。在行动方式上,采取强化督查、交叉互查、集中整治、重点攻坚等。

  (一)严厉打击废水偷排直排专项执法行动。要求严厉打击各类废水偷排直排恶性环境违法行为以及排涝泵站蓄积污水利用汛期偷排行为,保障太湖、长江、淮河等流域水生态环境安全。重点检查相关重点涉水排放企业和各类排涝泵站等。

  (二)扎实推进大气污染因子协同管控专项执法行动。要求进一步提高执法精准性,强化重点时段、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的重点污染因子监管,严厉打击各类大气污染违法违规行为,助力完成大气环境质量年度目标。重点检查全省各类港口码头、建筑场地、钢铁行业、电力行业以及临时废物堆存场;以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和油品储运销等5大行业为重点领域涉及VOCs排放的企业等。

  (三)严厉打击危废非法处置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全面落实省委危化品安全生产专项巡视整改要求,依法严惩非法转移、倾倒、填埋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进一步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工作,提高生态环境领域防风险能力。重点检查涉及废铝灰、煤焦油的相关企业;列入“四个一批”专项取缔、关闭、退出和搬迁名单的化工企业;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医疗废物收集处置持证单位等。

  (四)严厉打击生态破坏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要扎实履行生态保护执法职能,加大对矿山、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地等重点区域生态保护执法监管力度,依法严惩各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效化解、防范环境风险隐患。重点检查矿山、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地等。

  (五)严厉打击监测监控数据和环评文件弄虚作假专项执法行动。通过专项执法行动,真正查处一批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监测设备不正常运行、自动监测数据超标、第三方检测数据作假等违法行为。依规落实溯源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引导、倒逼环评编制单位和人员履职尽责,进一步提升编制质量。重点检查全省重点排污单位、环评中介机构和检测机构。

  (六)生态环境问题联合专项执法行动。对接交通运输、住建、应急管理等部门以及长三角、苏鲁豫皖交界省份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压实各部门生态环境职责,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提升相关领域的部门联动监管效能。重点检查港口码头、城镇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填埋和焚烧处置企业、水质断面、环境治理设施等。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许海燕 通讯员 苏小环

  新华日报全媒体经济新闻部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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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顾志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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