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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看点|财政持续“加码”,为美丽江苏建设“加分”
2022/01/26 20:25  新华报业网  王梦然  

  交汇点新闻开设的“首页看点”栏目,每天通过关键词,为您推荐最及时的新闻资讯、最重要的热点事件、最值得铭记的人和事。今天,我们推荐的关键词——美丽江苏建设。

  交汇点讯 “生态环境质量创新世纪以来最好水平,PM2.5平均浓度下降到33微克/立方米,空气优良天数比率达82.4%;水环境国考断面优III类比例达87.1%、劣V类水全面消除;太湖治理连续14年实现饮用水安全和不发生大面积湖泛‘两个确保’;长江干流江苏段水质保持II类,自然岸线比例提高到 73.2%……”翻阅江苏省政府工作报告,一组组数字展示出美丽江苏的浓浓绿意。“含绿量”的背后包含了多少“含金量”?江苏省财政发挥职能职责,去年共计安排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资金超100亿元,奋力书写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的“生态答卷”。

  支持美丽江苏建设舍得投入

  近年来,江苏省持续加大投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力度之大前所未有。舍得投入是关键,“生态环境保护该花的钱必须花,该投的钱决不能省”,在财政资金的“保驾护航”下,江苏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美丽江苏建设不断迈出坚实步伐。

  数据显示,2021年江苏省财政共计安排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资金超100亿元,切实做好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环境保护治理相关支出保障。对此,省财政厅一级巡视员李载林表示,省财政厅在对相关专项资金进行认真梳理的基础上,精准设立省级生态环境保护治理类专项资金。除列入各部门预算的运转类项目资金外,整合设立了江苏省自然资源保护利用专项资金、江苏省自然资源发展专项资金、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江苏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资金、江苏省林业发展专项资金等多项特定用途专项资金,年均总规模超过100亿元。

  为规范相应资金分配及使用管理,省财政还同步制定了各资金管理办法,从制度上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稳定充足的财政资金投入保障。

  攻克生态文明建设难点、堵点

  着眼于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难点、堵点,江苏财政立足自身职能定位,不断增强调控能力,充分发挥政策杠杆作用。

  为缓解环保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近年来,省财政通过设立环保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引导商业银行开展“环保贷”业务,截至去年底,“环保贷”累计贷款金额251亿元,在贷金额128亿元,为企业节约融资成本2.1亿元。“环保贷”已成为江苏绿色金融、绿色信贷的“金字招牌”。

  “4亿元财政风险补偿资金池作为增信手段,银行贷款放大了32倍。”省财政厅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处处长韩召迎说,“环保贷”有力引导和撬动金融资本加大对生态文明领域的支持力度。同时,省财政参与设立国家绿色发展基金,发起设立省级土壤污染防治投资基金,形成了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

  中小企业治污成本较高,分摊治理成本的诉求强烈,“治污要赔、不治要停”的窘境如何化解?2020年,江苏开始试点生态文明建设领域中的“新基建”——“绿岛”,由政府投资或政府组织多元投资,配套建有可供多个市场主体共享的环保公共基础设施,在集中点(片区)实现污染物统一收集、集中治理、稳定达标排放。

  为引导各类资本参与“绿岛”建设,对省级“绿岛”项目库中已完工的项目,省财政根据其环保设施投资情况给予一定比例的奖补。据悉,去年10月,省财政推出支持生态环境治理模式创新10项重点举措,包括“绿岛”项目在内,对长江流域生态保护修复重大项目、生态安全缓冲区项目试点、省级碳达峰碳中和试点示范建设等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领域,以项目补助、后奖补等方式给予支持,相关政策在去年已经逐项启动,今年将进一步扩大范围和规模。

  把环境压力转化为发展动力

  要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就要把生态文明建设压力变成发展动力。

  从2007年开始,江苏在全国率先实施水环境资源区域补偿制度,在市县交界处河道设置水质监测断面并进行考核,按照“谁达标、谁受益,谁超标、谁补偿”的原则实施横向双向补偿,以调动市县水环境治理的积极性。去年,这项制度又有了新的动作。“江苏补偿断面由原来的112个增加为245个,实现江苏国、省控跨市界断面全覆盖。”省财政厅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处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在扩大制度覆盖面的同时提高补偿标准,按照超标倍数逐步提高至75万元、125万元、200万元,较原来的标准增幅约60%。

  “碳排放强度下降率是约束性指标,以落实‘双碳’任务为引领,我们设立了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专项资金,设立了碳达峰碳中和投资基金,正在制定与减污降碳成效挂钩的财政政策,通过多种方式支持促进绿色低碳发展。”韩召迎表示,江苏实施与污染物排放总量挂钩的财政政策已有五年,2021年江苏收取污染排放统筹资金71.18亿元,为江苏生态环境保护治理筹集资金,通过收取污染物排放统筹资金,实施与减排和生态环境高质量指标考核结果挂钩的资金返还奖励政策,促进市县绿色发展。

  去年底,江苏出台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新规备受关注,举报奖励资金由财政予以保障,根据被举报事项的难易程度和打击违法行为的贡献,最高可奖励50万元。“这一制度有助于在全社会形成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合力。”韩召迎说,公众参与是生态文明建设的着力点,江苏财政通过创新生态环境治理体系,腾出更多生态环境容量,从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王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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