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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总数5536人!江苏2023年五年一贯制高职(高师)“专转本”工作安排发布
2022/12/21 15:04  新华报业网  

  交汇点讯 近日,省教育厅印发通知,部署做好2023年五年一贯制高职(高师)“专转本”工作。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了解到,2023年五年一贯制高职(高师)“专转本”计划总数为5536人,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326人。一起来看有关事项——

  【选拔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选拔对象

  1. 列入省普通招生计划、经设区市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在本省各类学校的五年一贯制高职(高师)的五年级在籍注册学生,经所在学校按要求推荐,均可参加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

  2. 五年一贯制高职(高师)四、五年级从江苏省应征入伍,退役复学后五年级在校学生,以及五年一贯制高职(高师)毕业当年从江苏省应征入伍,退役一年内的毕业生(含服役期间取得毕业证的),经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审核后可参加相关高校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转本”招生。

  (二)报名条件

  1. 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

  2. 所学专业符合接收高校专业的要求;

  3. 修完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能正常毕业。

  【“专转本”计划和选拔方法】

  (一)2023年五年一贯制高职(高师)“专转本”计划总数为5536人,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326人。

  (二)非师范类“专转本”工作在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报名、经所在学校审核合格的基础上,由接收院校自主组织考试,择优录取。师范类“专转本”报名、考试、录取工作由江苏第二师范学院、盐城师范学院、常州工学院和泰州学院4所院校联合通知。

  (三)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入学方法。符合报名条件的五年一贯制高职(高师)退役大学生士兵免于参加文化课考试,但须参加由报考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综合考查,依据考查结果,结合考生志愿、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如考生未达到报考院校录取条件且服从调剂的,由省教育考试院安排接收院校录取。

  (四)五年一贯制高职(高师)“专转本”的报名、考试和录取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统一监督。

  【接收院校和专业】

  (一)根据各校申报情况,2023年五年一贯制高职(高师)“专转本”接收院校为南京晓庄学院、金陵科技学院、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三江学院、南京传媒学院、常州工学院、苏州城市学院、南通理工学院、淮阴工学院、盐城工学院、盐城师范学院、泰州学院、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等院校。

  (二)非师范类“专转本”计划安排在南京晓庄学院、金陵科技学院、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三江学院、南京传媒学院、南通理工学院、苏州城市学院、淮阴工学院、盐城工学院、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计划为4788人,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308人、五年一贯制高职与本科衔接分段培养项目计划116人。接收专业为会计学、财务管理、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康复治疗学、动画等专业。

  (三)师范类“专转本”计划安排在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常州工学院、盐城师范学院、泰州学院,计划为748人,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18人。接收专业为学前教育、音乐学、美术学、体育教育等4个师范类专业。

  【报名和审核】

  (一)报名审核程序

  1. 报名。推荐学校负责公布通知,组织报名工作;学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的报名系统报名。

  2. 审核。在考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经班主任推荐、系部初审后上报推荐学校,由推荐学校审定推荐名单。

  3. 公示。推荐学校确定推荐名单后,在学校官网公示五天。

  4. 推荐学校在省教育考试院报名系统中确认公示无异议的学生信息,并报送接收院校。

  (二)报名要求

  非师范类“专转本”(包括退役大学生士兵)采用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进入“江苏省五年一贯制专转本报名系统”(网址:https://wnzzzb.jseea.cn),对照《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报名流程详见网站说明。组织报名的学校要做好报名指导工作。考生须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因考生本人填报及核对有误而对录取产生的不利影响,由考生本人负责。报名时间为2023年1月4日至1月7日,每名学生只能填报一所本科院校的相关专业及是否服从志愿。

  (三)审核要求

  推荐学校使用学校账号登录“江苏省五年一贯制‘专转本’报名系统”,对报名学生是否符合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核,并汇总报名信息。系统审核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13日。推荐学校要于2023年1月13日前将加盖学校公章的推荐报名汇总表报送各接收院校。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江苏城市职业学院所属五年一贯制高职学校“专转本”报名工作由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分别负责。

  省政府征兵办公室负责审查退役大学生士兵应征入伍地、入伍时间等情况。省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审查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军人身份、退役时间、军功授予等情况。省教育考试院及有关高校负责审核退役士兵大学生的学籍学历信息及在校期间荣誉。退役大学生士兵在校期间获得荣誉的情况由所在高职(专科)学校或毕业高职(专科)学校提供。

  【考试】

  (一)考试由各接收院校组织(五年制高师考试由江苏第二师范学院统一组织)并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进行选拔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考试科目

  非师范类“专转本”专业考试科目为英语及两门专业科目,共三门。其中英语为全省统考科目,其他考试内容(包括退役大学生士兵考查内容)由接收院校在招生章程中公布。从2024年起,英语科目由各接收院校自主命题考试。

  师范类“专转本”专业文化考试科目安排:美术学、音乐学、体育教育专业的考试科目包括大学语文、大学英语、教育学心理学基本原理三门;学前教育专业的考试科目包括大学语文、大学英语、幼儿教育学心理学基本原理三门。报考师范类“专转本”学前教育、美术学、音乐学专业的考生还须参加江苏第二师范学院、盐城师范学院、常州工学院和泰州学院4所院校联合统一组织的专业加试,有关具体事项由江苏第二师范学院、盐城师范学院、常州工学院和泰州学院另行通知(包括退役大学生士兵考查内容)。

  (三)考试时间

  非师范类“专转本”(包括退役大学生士兵)考试(考查)时间统一为2023年3月18日,英语统考时间为上午8:30-10:00,考生于考试前一天下午1:30—6:00到接收院校领取准考证,并缴纳考试费。师范类“专转本”(包括退役大学生士兵)考试(考查)时间为2023年3月18日至19日。

  (四)考试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每位考生报名费10元,统考费每科45元,参加考试的学生每人共交纳考试费145元。退役大学生士兵需交纳报名费10元。

  【录取】

  接收院校和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开展录取工作。接收院校在本校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本着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的原则,根据招生章程制定录取办法。各高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经省教育厅审核后确定录取名单,学校发录取通知书。

  【政策性录取】

  凡2023年参加五年一贯制高职(高师)“专转本”选拔考试的学生,有以下情形的,按各接收院校招生章程录取。

  (一)学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获全国比赛前二十名或二等奖及以上者、省级比赛前十名或一等奖获得者,经公示无异议后,接收院校可优先录取。其中,全国比赛前十名、省级比赛前三名,省第十一届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一等奖学生由接收院校决定是否政策性录取;获2021年、2022年、2023年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省赛一等奖或国赛二等奖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以及2022年江苏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大赛省赛一等奖或国赛铜奖及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创意组限团队成员前3人中的项目负责人或专利第一发明人,创业组限团队成员前3人且有股权的核心成员)可享受录取本科政策,如考生未达到报考院校录取条件且服从调剂的,由省教育考试院安排其他接收院校直接录取。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免于考查,报名后由接收院校直接录取。

  (三)五年一贯制高职四、五年级荣获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加10分投档。学校须向报考院校提交审核通过的学生获奖证书和加盖学校印章的相关文件复印件。

  以上情形中直接录取的,实行单独计划、单独录取。

  【招生简章】

  接收院校应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计划制定招生简章,经省教育厅审核后于2022年12月24日前向社会公布,便于考生查询。简章应明确招生人数、专业名称、专业要求、考试内容、考试组织、录取规则、办班地点、学费标准、培养方式、学籍管理、毕业证书发放等内容。请各有关高校于2022年12月19日前将招生简章加盖公章的PDF版报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审核,电子邮箱:jssjyt_xsc@163.com。

  【转入和培养】

  (一)“专转本”新生凭专科毕业证书和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到接收院校办理入学手续,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专转本”学生,接收院校不得办理入学手续。省教育厅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注册,并办理相关学籍变更手续。

  (二)接收院校根据五年一贯制生源情况和职业技能人才培养特点,确定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做到单独组建班级,制定和实施教学计划、单独组织教学、单独进行教学评价,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学籍管理与就业】

  (一)“专转本”学生,由推荐学校和接收院校按照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转出和接收手续。

  (二)“专转本”学生不得转专业和转学。

  (三)“专转本”学生除国家和省有明确规定的,享受与转入学校本科生同等待遇。“专转本”学生本科毕业证书内容要按照国家规定填写。

  (四)“专转本”学生毕业时,按国家有关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执行。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郑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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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顾志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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