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科技成果转化不畅、利用率不高是制约创新驱动发展的突出问题。如何破题?江苏省委省政府2018年8月出台《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即“科技改革30条”,全面放开服务社会的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加大赋权激励,减少微观干预,多管齐下解决科研人员的后顾之忧,着力打通成果转化“肠梗阻”。政策落地一年多来效果如何?记者近日调研采访多家高校和科研院所。
放开项目管理,扩大科研自主权
以扩大科研自主权为突破口,“科技改革30条”着力推进科技“放管服”,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能放宽的一律放宽,能简化的一律简化,能提速的一律提速。对此,中国矿业大学副研究员王勃深有体会:“6000多万的校企合作项目,一个多月时间就签下来了,效率比改革前高多了!”
全面放开横向科研项目的管理后,高校院所可自主确定项目经费使用范围和标准,成果可归委托方或科技人员所有,收入可由项目组成员自主分配。
中国矿业大学教授曹安业
“我们科研团队规模较大,研究生比较多,以前给学生发助研津贴有金额限制,现在发津贴自由度高了,激励到位,团队积极性也就更高了。”中国矿业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曹安业说。
目前,江苏省市属高校院所普遍制定或修订了横向项目管理办法,实行有别于财政科研经费的分类管理方式。如中国矿业大学明确劳务费、助研津贴、专家咨询费和科研绩效据实列支,不再设比例限制;江苏省农科院明确横向项目完成后的余额项目团队可提取一定比例用于分配,其中70%可用于团队(个人)分配。
江苏省农科院农业科技发展研究室主任张锋
“我的团队承接了一个10万元经费的横向项目,课题结束后结余4万—5万多元,按照新政策团队就可以按70%的比例自主分配2.8万—3.5万元的项目经费。”江苏省农科院农业科技发展研究室主任张锋说,“新的横向项目管理办法更符合创新规律,破除了制约科技人员创新创业体制机制的障碍,科研人员名利双收,更愿意把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服务社会、服务政府、服务企业的能力。”
评职称,不再唯论文唯课题
前不久,南京工业大学的夏霆等3位老师被评为“社会服务型教授”,成为江苏高校职称评审制度改革的第一批受益者。
夏霆的研究方向是城市水生态修复理论与技术、高藻水源地供水保障技术,多年来从事的都是服务企业和社会团体为主的“横向项目”,自2011年评上副教授以来,他承担了省内外等多个市、县地区“河湖健康状况评估报告”的研究与公报编制工作,科研经费累积近800万元。“但是按照以往学校的职称评审条件,我是没有机会参评正高级职称的。”夏霆说。
南京工业大学教授夏霆
2018年下半年,南京工业大学修订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新增了社会服务型系列职称,主要考察其社会经济效益和实际贡献,为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教师提供了职称晋升通道。不久前,该校夏霆等3人获评“社会服务型教授”。
“新的职务评聘办法不再只考核论文,也考核教师服务社会的能力,让很多和我一样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的老师有了盼头。”夏霆说。
“设立社会服务型职称系列,其实是增加了评选的维度,学校人才选拔导向不再唯论文、唯课题。”南工大科技处负责人表示,通过职称评审制度改革,可以更好地引导科研工作者真正把论文写在祖国的大地上。
中国矿业大学王勃副研究员
“以前职称晋升横向科研项目占权重比较低,做再多的科技成果转化,对职称评审影响不大。”中国矿业大学王勃副研究员说,他工作7年来已经主持开展了37个横向科研项目并进行科技成果转化,但是2019年,才是他最有干劲的一年,因为学校出台了“专业教师基础岗位评价标准”,新设“产业型教授/研究员”正高级职称,“去年底我和团队拿到了跟山西介休大佛寺煤业有限公司合作的一项重大校企合作项目,单项金额6308.5万,是矿大近十年来单项金额最大的横向科研项目,凭这个项目就可作为申报产业型教授/研究员正高级职称的依据。”
江苏省科技厅相关负责人说,“科技改革30条”全面放开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在业绩考核、职称评定时横向纵向同等对待,面向150多所省内高校下放职称评审权,惠及20多万教职工群体。
科研人员转化收益比重加大
“科技改革30条”进一步加大了对科技成果转化的支持力度,明确提出高校院所的职务发明成果在省内转化获得的收益用于奖励研发团队的比例提高到不低于70%。
“学校和科研团队的获得从‘三七开’到‘二八开’再到‘一九开’,科研人员在成果转化中的收益比重不断加大,让我们更有干劲!”南京工业大学材料学院教授丁毅从事成果转化工作已有十多年,感受最为深刻,“从最初的‘持权持利’,到‘代权代利’,再到‘确权确利’,改革在不断地深入,真正地把科研团队的‘权’和‘利’放在了第一位。”
南京工业大学材料学院教授丁毅
据了解,南工大推行“先明确权利,再成果转化”,鼓励教师将科研成果作价入股创办学科型公司,学校持股10%,科研团队持股90%,把大部分的权利让给了科研团队。丁毅所参与的千万级学科型公司南工大溧阳新材料研发中心,就享受到了“一九开”的政策。2019年以来,该校以专利作价入股方式、作价金额在200万元以上成立的学科型公司就有4家。
常州大学能源化工装备研究院院长刘雪东
“对于科研成果转化产生的收益,我们学校规定科研团队最高能获得95%,这不但激发了科研人员的积极性,更重要的是让原来束之高阁的科研成果走出了实验室,对创新创业起到很好的推进作用。”常州大学能源化工装备研究院院长刘雪东说。
目前,江苏省内高校院所都明确了获得科技成果转化收益的具体办法,“科研人员拿大头、科研团队持大股”正成为新趋势,科技成果转化成效立竿见影。2019年,江苏省技术合同成交项次达到49622项,技术合同成交额达1675.59亿元,同比增长45.37%,居全国第三。其中,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合同成交额达1077.91亿元,占比超过六成。
交汇点记者 蔡姝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