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为坚决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1月28日,江苏省政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全面加强全省高速公路疫情防控工作设置20个查控点,守牢全省高速公路省界入苏主要通道,最大限度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人员进入江苏,尽最大努力减少疫情对江苏的影响。
查控重点:以重点疫情地区入苏车辆、人员为查控重点,确保做到逢车必查、逢人必测。
查控点设置:
苏鲁省界——
1.G2京沪高速公路往上海方向在新沂东收费站出口设置,关闭段宅枢纽往新扬高速公路方向匝道。
2.G3京台高速公路在原省界收费站入苏方向设置。
3.G15沈海高速公路在原省界收费站入苏方向设置。
4.G25长深高速公路在原省界收费站入苏方向设置。
5.S69济徐高速公路在原省界收费站入苏方向设置。
苏皖省界——
6.G30连霍高速公路在原省界主线收费站入苏方向设置。
7.S65徐明高速公路在原省界主线收费站入苏方向设置。
8.G1516盐洛高速公路在原省界主线收费站入苏方向设置。
9.G36宁洛高速公路在原省界主线收费站入苏方向设置。
10.G42宁合高速公路在原省界主线收费站入苏方向设置。
11.G4211宁马高速公路在原省界主线收费站入苏方向设置。
12. S38溧马高速公路在往南京方向横溪收费站设置。
13.S68溧芜高速公路在往南京方向高淳收费站设置。
苏浙省界——
14.G25宁杭高速公路在原省界收费站入苏方向设置。
15.G1522常台高速公路在原省界主线收费站入苏方向设置。
16. G1521常嘉高速公路在汾湖服务区入苏方向设置。
苏沪省界——
17.G2京沪高速公路在花桥主线入苏方向设置。
18.G40沪陕高速公路在原崇启大桥南主线收费站入苏方向设置。
19.G15沈海高速公路在入苏方向太仓东收费站设置。
20.S58沪常高速公路在原省界收费站入苏方向设置。
职责分工: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协调外省(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配合我省在对方主线收费站广场设置检查区域,指挥引导车辆停靠、接受检查,加强对交通违法犯罪的查处,做好现场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会同交通运输部门科学设置车辆、人员检查区域,加强检查区域车辆的交通疏导,防止出现大范围、长时间交通拥堵;配合相关部门检查活禽和禁运工作;配合交通运输部门确保运送防疫物资以及通往疫区的生产生活物品的车辆顺利通行,为参与疫情防控的专家、车辆、装备、药品提供出行服务,确保生命救援通道畅通。在每个查控点明确1名负责人,配置8~10名民警,16~20名辅警,每班保证6~8人在岗。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协调外省(市)交通运输部门配合我省在对方主线收费站广场设置检查区域;保证运送防疫物资以及通往疫区的生产生活物品车辆顺利通行;为参与现场疫情防控的人员提供防护装备;督促指导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做好高速公路查控点现场标志标牌等交通安全、隔离设施设置;会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设置车辆、人员检查区;配合地方卫健部门对重点疫情地区入苏方向车辆、人员检查、消毒、体温检测和现场处置工作;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加强检查区域车辆的交通疏导,防止出现大范围、长时间交通拥堵;配合相关部门检查活禽和禁运工作。在每个查控点明确1名负责人,配置16~18名执法人员,每班保证4人在岗。
卫健部门负责重点疫情地区入苏车辆、人员检查、消毒、体温检测和现场处置工作;负责疑似人员的隔离、移送工作。在每个查控点明确1名负责人,配置8~10名检测人员,每班保证3人在岗。
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负责查控点现场标志标牌等交通安全、隔离设施的设置;做好查控点后勤保障;配合设置车辆、人员检查区域;配合做好检查区域的车辆交通疏导;落实防疫物资以及通往疫区的生产生活物品的车辆顺利通行,配合卫健部门开展车辆、人员检查、消毒、记录和现场处置工作。在每个查控点明确1名负责人,配置16~18名工作人员,每班保证4人在岗。
公安交警和辅警由省公安交警部门负责组织,交通执法人员由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负责组织,防疫人员由相关市、县卫健部门负责组织,省属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人员由省交通控股公司负责组织,市属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人员由南京市、苏州市负责组织。
据介绍,在处置流程上,无异常的车辆直接放行。检测结果有异常的,就地原车隔离,卫健部门联系医院移送,公安、交通部门配合。
交汇点记者 梅剑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