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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四部门联合发文: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停车设施项目建设
2022/01/21 17:30  新华报业网  

  交汇点讯 为切实增加城市停车设施有效供给,改善交通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日前,江苏省发展改革委、省住建厅、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印发《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各城市人民政府要将停车设施项目列入城市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加强要素保障,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停车设施项目建设。江苏省将开展城市停车设施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对成功创建的示范城市加大政策优惠和资金支持力度,优先推荐申报企业专项债券。

  《意见》从加大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力度、提升停车设施管理服务水平、完善停车设施支持保障政策、优化停车设施发展环境等七大方面对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工作提出要求。

  各城市要切实摸清停车资源底数,动态更新停车资源数据,深入推进停车设施普查和对外公开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加快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结合老旧小区、老旧厂区、老旧街区、老旧楼宇、早期人防工程等改造,积极扩建新建停车设施,各级财政可合理安排资金予以统筹支持。支持城市通过内部挖潜增效、片区综合治理和停车资源共享等方式,因地制宜满足居民停车需求。

  《意见》明确,加快推进ETC不停车收费系统应用,在全省主要交通枢纽、商业区、医院、旅游景区等率先安装ETC不停车收费系统,推动路内停车泊位智能化改造,积极打造智慧停车服务样板。鼓励停车服务企业依托信用信息向公众提供收费优惠、车位预约、先通行后付费等便捷化的停车服务。

  《意见》鼓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加强安全管理的前提下,率先向社会开放停车设施。鼓励商业设施、写字楼、旅游景区、体育场馆、学校、社区等停车设施错时共享,在空闲时段向社会开放。鼓励城镇老旧小区居民夜间充分利用周边道路或周边单位的闲置车位停放车辆。

  增加停车设施供给,钱从哪里来?《意见》支持各城市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模式,共同投资运营停车设施。对停车需求大、收益较好的中心城区、交通枢纽等区域的停车设施,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投资为主开发运营。有条件的城市片区可通过项目打包、统一招标、规范补贴等方式鼓励进行规模化开发。对停车需求较小区域的停车设施,可通过合理确定收费标准、政府适当让渡项目收益权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在保证停车泊位合理供给的前提下,可允许配建一定比例的洗车点、便利店等便民设施,提升项目综合收益能力。

  《意见》要求各地研究出台土地分层开发实施细则,落实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政策,采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等方式供应停车设施用地。可充分利用地上地下空间建设停车设施,挖掘城市道路、广场、公园绿地、学校操场以及公交场站、垃圾站等公共设施地下潜力,布局建设停车设施,鼓励建设多功能综合体。

  《意见》明确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省城市机动车停车泊位与机动车拥有量之比达到1.2:1以上,基本建成配建停车设施为主、路外公共停车设施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城市停车供给体系。社会资本广泛参与,信息技术与停车产业深度融合,停车资源高效利用,城市停车规范有序,依法治理、社会共治局面基本形成,居住社区、医院、学校、交通枢纽等重点区域停车需求基本得到满足。到2035年,布局合理、供给充足、智能高效、便捷可及的城市停车系统全面建成,停车设施与城市发展相适应,为现代城市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白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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