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2021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度考核结果正式发布。包括江苏在内的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考核等级为优秀,我省再次荣获优秀等次第一名,在“十四五”开局之年交出优异答卷。
考核工作组对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目标完成情况、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价,形成考核结果,经国务院审定后向社会公布。结果显示,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021年度考核等级均为合格以上,其中江苏、浙江、重庆、广东、上海、广西、江西、安徽、福建、贵州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考核等级为优秀。
自2013年国家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以来,江苏已经取得“八连优”的优异成绩。2021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在地区生产总值增长8.6%、粮食产量连年增长的情况下,用水总量控制在570亿立方米以内,低于620亿立方米的国控目标。全省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和水功能区达标率等指标均全面完成并优于国家目标,有力了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健全管控指标体系,强化总量强度控制
严控总量,细化分解国家下达我省“十四五”用水总量和效率控制指标,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联席会议文件形式下达各设区市,全面构建以用水总量、万元GDP和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为核心的总量强度指标体系。
细分水源,完成111跨市县重点河湖的水量分配。以区县为单元明确地下水总量控制指标和水位控制指标,用水总量控制指标进一步细化到重要河湖和水源。
调优结构,对水源结构和用水结构调整实施“两手抓”,非常规水源利用规模增加到11.9亿立方米,持续压减地下水达4.3亿立方米/年,拦蓄洪泽湖等洪水资源用于用水高峰期的农业灌溉。
实施国家节水行动,推进集约节约利用
时刻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调水、节水两手都要硬,不能一边加大调水、一边随意浪费水”的嘱托,全力打造丰水地区节水典范。
持续深入见“行动”,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分解节水行动实施方案2021年部门工作任务。及时修订补充用水定额,制定林牧渔业、工业、服务业和生活用水定额共计126个行业中类、207个行业小类、353项产品、1003个用水定额。指导全省7900余个自备水源用水户、3万余家公共供水计划用水户开展计划用水管理,计划下达率达100%。
持续扩大创“载体”,出台节约用水管理办法、水务经理制度,创新制定印发节水型企业园区建设标准,修订节水型企业建设标准,建设23个国家级县域节水型社会和11个省级节水型社会示范区,实现南水北调沿线国家级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和省级节水示范区建设的“双覆盖”。
广泛宣传造“氛围”,组织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节水中国你我同行”“县委书记谈节水”等节水宣传活动,把节约用水的理念送入了千家万户。
抓好重点难点攻坚,修复河湖生态环境
紧紧围绕美丽江苏建设目标,悉心保护好江苏水资源,护航幸福河湖建设。
保护好“源头水”,在全国率先实现城市水源地达标建设、双源供水、长效管护全覆盖,出台全国首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管理与保护规范》地方标准,全面推进120个水源地规范化建设。
管控好“地下水”,认真落实《地下水管理条例》,率先确定151个工作单元的地下水管控指标,苏锡常地区实现全面禁采,苏中苏北地区实施地下水压采限采,建立地下水位动态预警机制,全省地下水位稳步回升,超采红线区全面消除。
修复好“幸福水”,以1号省总河长令部署全省幸福河湖建设,全年建成600条以上幸福河湖。建立生态水位、生境状况评价指标,完成138个重点河湖生态水位确定和保障方案编制,生态水位保障率达到100%。
强化标准规范建设,提升精细管控能力
以水资源管理“三项规范化建设”和数字手段,促进水资源管理提档升级。
率先全域开展取水工程(设施)、水源地和取水计量等三项规范化建设,完成960余个取水口规范化建设和31个水源地规范化管理任务,实施计量体系建设三年行动,非农在线计量率达90%。
强化数字化手段赋能,省市县应用取水许可电子证照系统,取用水户政务服务实现一网通办、信息共享,省级年均投入约1000万元,完成取用水实时监控、水源地监管、生态水位预警、取水户政务服务、水资源管理考核等业务应用平台。
推进改革创新试点,提升精准服务水平
先行先试推进试点探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要求,以南京江北新区、徐州丰县等8个地区为重点,开展“四水四定”试点。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污水资源化利用决策部署,选择无锡市新吴区、宿迁市、张家港市,开展再生水利用配置的先行试点。
积极推进水权制度改革,出台《江苏省水权交易管理办法》,建设省级水权交易平台,开展不同取水户间、行业间、区域间水权交易,盘活存量水权达3000万立方米。
全面启动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全面启动开发区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变“单个评”为“整体评”,探索取水许可承诺告知制度,为开发区发展提供便捷水管理服务。
来源:新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