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三轮车违法载人已成为农村地区危险系数较高的交通违法行为,为进一步推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减量控大”工作,推进电动三轮车违法载人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严防道路交通事故,连日来,高淳区阳江交警中队结合实际,在辖区广泛开展了电动三轮车车身喷涂“严禁载人”警示标识工作,同时向驾驶人员宣传违法载人、人货混装的危害。
活动中,交警抓住高峰时段车流量较大的有利时机,对电动三轮车进行“严禁载人”警示标识喷涂,做到发现一辆喷涂一辆,不留死角。同时,交警还对车辆驾驶人进行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使交通参与者深刻认识到电动三轮车违法载人的严重后果,形成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不违法载人以及主动配合交警部门做好警示标识喷涂工作的良好局面。
阳江交警中队中队长刘小兵表示:“通过向电动三轮车喷涂‘严禁载人’警示标语,能够强化三轮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下一步,阳江交警中队将进一步加强辖区内电动三轮车的管理,消除交通安全隐患,降低和减少事故风险。
通讯员:陈春花、倪有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