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为加快促进全市畜牧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畜禽产品供应安全保障能力,南京发布《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今后一段时期,全市猪肉自给率保持在30%以上,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和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到2025年全市畜禽养殖规模化率和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85%和97%,到2030年分别稳定在85%以上和97%以上。2021年,全市生猪稳产保供目标任务为年末存栏55万头以上。
《意见》指出,在加快构建现代畜禽养殖体系方面,要推进专业化适度规模经营,探索发展生猪楼房式、肉鸡层叠式集约化养殖,提高土地单位面积产出率;强化畜禽良种繁育推广,建设一批现代化高标准种畜禽场,逐步提高良种供应能力和核心种源自给率;加强畜牧业设施装备建设,提高畜禽养殖精准管理、动物疫病监测、畜禽产品追溯等智能化水平。在加快构建现代加工流通体系发面,要提高屠宰加工行业整体水平,推进畜禽屠宰标准化建设,推进牛羊禽集中屠宰,落实牛羊禽“集中屠宰、集中检疫”制度;加强信息引导和市场调控,强化畜禽养殖场备案信息动态管理,完善政府猪肉储备调节机制。在持续推动畜牧业绿色循环发展方面,要推进绿色生态健康养殖,组织实施动物源性细菌耐药性监测、药物饲料添加剂退出和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行动;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建立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无害化处理机制。
如何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意见》列出一系列保障措施——
严格落实“菜篮子”责任制。各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按照“属地管理、政府负总责”的原则,切实承担起本地区发展畜牧业生产、保障肉蛋奶市场供应的主体责任,各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制定发展规划,强化政策措施,不得超越法律法规规定禁养限养。落实“放管服”改革措施,简化畜禽养殖用地取得程序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动物防疫条件审查等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推进“一窗受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考核机制,对保供任务完成较好的地方按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鼓励通过资源环境补偿、跨区合作建立养殖基地等方式保障市场供应,构建产销区利益补偿有效机制。
强化用地保障。科学布局、合理安排事关畜牧业健康安全发展的用地规模。养殖生产及其直接关联的检验检疫、清洗消毒以及畜禽粪污、病死畜禽等养殖废弃物收集、存储、处理、利用等符合规定的用地,纳入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畜禽养殖附属(配套)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面积的10%以内,最多不超过15亩,生猪养殖附属设施用地不受15亩上限规定。养殖设施原则上不得使用永久基本农田,选址确实无法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允许使用少量、零星永久基本农田但需补划。经各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认定存栏5000头以上、年出栏10000头以上的生猪养殖稳产保供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得超过设施农业项目用地总规模的20%,原则上不超过50亩,并同步在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内补划数量和质量相当的永久基本农田。养殖设施允许建设多层建筑。允许在Ⅲ级、Ⅳ级保护林地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并依法办理使用林地审批手续,养殖项目结束后,恢复林地现状。鼓励节约使用畜禽养殖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落实资金保障。加强对畜禽种质资源保护和品种创新、良种繁育体系建设、生态健康养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动物疫病防控、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生猪屠宰标准化示范创建、畜禽产品冷链运输配送体系建设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体系升级改造的支持。统筹好各级财政资金,足额安排无害化处理补助,将牛羊家禽等其他畜种纳入补助范围。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落实畜禽规模养殖、畜禽产品初加工、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等环节用水、用电、用气优惠政策。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探索推进土地经营权、养殖圈舍、大型养殖机械抵押贷款,支持具备活体抵押登记、流转等条件的地区按照市场化和风险可控原则,积极稳妥开展活畜禽抵押贷款试点。大力推进畜禽养殖保险,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自主开展畜禽养殖收益险和畜产品价格险,逐步实现全覆盖。鼓励社会资本设立畜牧业产业投资基金和科技创业投资基金。
培育社会化服务体系。鼓励畜禽养殖和饲料兽药生产企业、科技服务企业、科研院所等为畜牧业生产经营主体提供良种繁育、饲料营养、免疫预防、疫病检测诊断治疗、机械化生产、产品储运、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实用科技和营销服务。积极推进将强制免疫、辅助检疫、检验检测等兽医公益服务事项交由社会化组织负责,构建政府主导的公益性畜牧兽医服务和市场主导的经营性畜牧兽医服务相结合的长效机制。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吴琼 洪叶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附件:2021年各区生猪存栏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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