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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任命两名副市长
2021/10/28 16:55  南通发布  

  28日

  南通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召开第四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一批人事任免议案

  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免人员名单

  (2021年10月28日南通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陈冬梅同志为南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任命王凯同志为南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免去王洪涛同志南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免去王晓斌同志南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

  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免人员名单

  (2021年10月28日南通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姚胜同志为南通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张健同志为南通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陈锋同志南通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

  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命人员名单

  (2021年10月28日南通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马晓霞同志为南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李小东同志为南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裘晓东同志为南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徐瑾同志为南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张傲冬同志为南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

  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命人员名单

  (2021年10月28日南通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李梦龙同志为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张晓光同志为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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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顾志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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