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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 | “身边的枇杷”该怎么摘
2019/05/27 19:51  新华报业网  陈立民  

  “江南五月碧苍苍,蚕老枇杷黄”。正值枇杷成熟时节,据报道,洛阳理工学院组织后勤部门职工和志愿服务者,采摘数百斤校园枇杷,供全校师生免费品尝,受到广大师生欢迎。

  无独有偶,苏州工业园区荣域社区也安排物业保安集中采摘枇杷,并一一分发给居民,让大家共享枇杷的美味。

  这类新闻虽不重大,看后却总能让人心情舒畅。但在如此多的小区里、公园中、街道旁,枇杷累累挂满枝头,如此“免费品尝”的暖闻还是太少太少。

  以居民小区为例,经常看到的情形是,长在低处的枇杷都被洗劫一空,好多还没有成熟,摘下来又被丢在树下;而挂在高处的成熟枇杷因为获取难度太大而无人问津,最终只能腐烂浪费。

  个别业主基于“反正是免费的,就当尝尝鲜,反正我不摘也有人摘”的心理,随意采摘甚至破坏绿化;物业管理人员以“打药”或“安全”为由,劝阻或禁止业主采摘,但实际效果了了,且果子成熟后不摘也是一种资源浪费。

  有人私下对采摘行为进行拍摄并发布在业主群里,指责这种“没素质”的行为,甚至会引发邻里纠纷。枇杷到底该不该摘?摘的话又应该由谁来摘,怎么摘?成了摆在小区居民和物业面前的一道不大不小的难题。

  解决“枇杷”难题,关键就在于如何有效避免“青果效应”。所谓“青果效应”,即“青涩果实效应”,就是在一个谁都有可能摘到果子的空间内,当果子成熟到一定程度但还未形成最具价值的果实,一旦有人摘了一个,即便无用,果实也必将被全部采完,最终没有一个人能吃到一个成熟的果实。对于“青果效应”,不妨尝试转换管理心态,将管制式的预设心理转换为服务式的共治管理。

  从法律层面来说,长在树上的果实,属于天然孳息。根据《物权法》规定,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也就是说:树是谁的,果实就是谁的。既然小区里的树属于全体业主共有,那么果实自然也是由全体业主共有。成熟的果实不摘等同浪费,但个人的确不应擅自采摘。至于采摘下来如何分配,可由小区物业或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共同协商处理。

  枇杷本来就是共有之物,如果能够让大家以一种简单、柔性的方式得取所需,损人不利己的“青果”式采摘也会逐渐减少,如此形成良性循环,管理有了温度,枇杷有了归宿,居民也有了“收获感”,皆大欢喜。物业、社区、街道或公园管理方可以试着从一些成功案例中取取经,或安排人力集中采摘,统一分配给居民;或组织“收获节”“采摘节”,邀请居民积极参加,既分享了美味果实,又增加了生活乐趣,还可以促进邻里关系,“免费品尝”就会成为日常的风景。

  相对于城市的建设和管理而言,枇杷怎么摘,摘了怎么分,可能是非常细枝末节、微不足道的小事情,但正是这种“市井小事”,却在细微处映射出城市的气质和温度,也成为市民感受城市的最佳触角。不管是管理大城市,还是管理小社区,都不能吝啬于细节的关注和诚意的表达,而应浸润到点点滴滴的一粥一饭、一针一线中。

  交汇点记者 陈立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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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顾志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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