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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东时评 | 对英烈要“敬”,对法律要“畏”
2021/02/21 20:49  交汇点新闻  

  2月20日,有网民在微信群中发布多条侮辱诋毁卫国戍边英雄官兵的言论,引发群内成员强烈不满。目前,该人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海淀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进一步工作中。此前,南京网民同样因发布此类违法言论,被南京公安刑拘。英雄不容亵渎,公然诋毁侮辱英雄,警方将依法坚决严惩。

  英雄、烈士是民族脊梁,更是庄严历史块块基石。侮辱英烈,激起不和谐的声音,或无中生有,随意造谣传谣;或“戏说英烈”,贬损其人格;或随意解构历史、宣扬历史虚无主义。这些言论既缺乏事实依据,更与法理、民心相悖,势必伤害民族感情,激起民众集体情绪反弹。

  这些人或出于对社会现状不满,或想借贬损英烈“蹭流量”,或是要打造“举世皆浊我独清”的人设,不惜刻意标新立异、捕风捉影以“搏出位”,实际上却贬损了民族英雄,也激怒了全国人民,沦为跳梁小丑而不自知!更为讽刺的是,这些人中居然还有法学硕士、媒体人,明知人心向背、法律底线,却依然口无遮拦,说白了是对英烈缺乏尊敬,对法律缺乏畏惧。

  诋毁英雄不仅会击穿道德底线,更会触及法律红线。2018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第二十二条中规定“禁止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若有相关行为,公安等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条和多条法律法规也有类似规定。这说明,维护英烈已成为人民共识和自觉,谁违法,谁就要付出代价。

  诋毁英雄就是言论资敌。英魂永伴加勒万河谷、喀喇昆仑高原和巍巍雪山,我们绝不会让英雄们流血又流泪,绝不允许有人一边享受着英雄们用生命和鲜血捍卫的和平与安宁,一边用恶毒的语言否定、贬损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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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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