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的铁路春运售票刚刚开始,“抢票大战”也随之拉开了帷幕。第三方平台加价抢票行为也再度引发争议。
国家实行火车票实名制,很大一个原因是为了防止倒卖车票。根据1999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一份司法解释:高价、变价、变相加价倒卖车票非法获利数额在二千元以上的,构成《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倒卖车票情节严重”。而抢票软件的出现,是通过系统来对票源进行24小时不间断的“监控”。所有抢票网站,最终都要连接到12306平台,不仅在原来票价基础上进行了加价;而且如果抢票网站不停运转,势必会占据网络通道,造成正常购票的乘客出现网络卡死,速度变慢,甚至打不开网站等各种状况,这些都影响了购票公平。面对网络抢票的各种乱象,亟待法律层面加以规制,以明晰“合法”与“非法”的边界。
孙敏/文 勾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