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最近审议的民法典草案,将“生活安宁权”纳入隐私权,并将隐私的定义修改为: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值得注意的是,草案中的“空间”不仅指人们生活与从事各项生产活动所处的空间位置,还包括人们在网络虚拟社区内属于个人的一隅一处。“安宁权”的内涵由线下延伸到线上,覆盖范围很广,不仅涵盖建筑噪音、狗叫、广场舞扰民的基本生活日常……还指互联网上的弹窗乱蹦、广告铺屏等等。
从学理上的概念到纳入隐私法律保护体系,“安宁权入法”,不仅对推动我国人格权法律体系发展有重要积极作用,还为虚拟的网络世界增加了一双“实打实”的维权之手。有理由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未来安宁权的适用空间还会进一步扩大,线上线下双重维权,公众的个人空间会变得愈发安全、自由。不过,要让期待中的好法有效落实,发挥真正作用,还需要法律体系的进一步细化完善。
孙敏/文 张永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