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物价部门核定的农业用电价格是4毛多一度,但开封市杞县多个村庄农业灌溉用电一度电要一元钱到1.4元一度之间。高额的电价犹如“电老虎”,吞噬了农民种地的积极性。
对农业灌溉用电产生的供电损耗、供电和灌溉设施维护费用,河南省发改委明确规定,由村委会通过四议两公开程序后可向群众收取合理费用,加价不得高于每度0.2元,除此以外,严禁在农业生产用电标准上加价。
既然有明确规定,为什么不执行呢?原来这些村庄借富农惠农政策,搞搭车收费,将电工工资、电网改造等费用摊到农业用电中,导致农民农业灌溉用电价格居高不下。
国家为了扶持农业发展,出台了许多富农惠民政策,各地应不折不扣执行。如果合自己的意就执行,不合自己的意就将好政策束之高阁,还何谈政策的严肃性。振兴乡村,必须坚决打通好政策落地的“中梗阻”,严肃问责一些干部在落实好政策上的尸位素餐不作为,严肃追究克扣好政策的短斤少两行为,让富农惠农政策真正造福于民。
孟亚生 /文 王进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