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湖北一家银行因未履行“门前四包”责任,被职能部门授予了一块“不文明单位”牌匾。牌匾公开悬挂,让围观群众大开眼界。“文明单位”牌匾上墙很正常,“不文明单位”的牌匾公开挂出来却很罕见。
事实上,不管是正向激励还是反向激励,目的都是提醒、督促相关单位工作人员,促使他们认真履职尽责、不断自我提升。“不文明单位”的牌匾让单位负责人如芒在背,也让群众参与监督,其督促整改的效果不难想见。这是当地的一种治理创新,也是敢于担当、真抓实干的体现。当然,有关部门也应倾听不同意见,回应合理担心,尽可能地细化执行标准,让人心服口服。此外,也要为整改到位的单位及时摘牌、换牌,助其恢复“名誉”。
文/袁媛 图/曹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