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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议 | 整治“刷单欺诈”要打组合拳
2020/06/15 18:45  新华报业网  

  近日,多家电商企业收到国家税务总局发来的“风险自查提示”,提醒这些企业存在少计销售收入的风险,需补缴税款及滞纳金。不少消费者习惯于将销量作为选购产品的重要参考依据,有的商家为了让自己的商品在搜索结果中排名靠前,于是通过虚假交易刷出销量和评价。这样的“爆款”既误导消费者,又扰乱经营秩序,任由这样的行为下去,就会让“劣币驱除良币”在电商业成为现实。可以说,电商行业苦“刷”久矣,斩断少数不法商家的财路,是大快人心之事。

  以往打击“刷单”,主要靠电商平台运用分析工具得出疑似刷单数据,据此要求店家自查自纠。这样的打击可谓不痛不痒,商家即便被查,也可以重新再刷。但补税明显不同,刷得越多补得越多,甚至有商家直呼“要补到破产”,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这些商家刷单有多么猖狂。去年《电子商务法》开始执行后,税务部门获取商家在线销售流水数据就有了法律依据,“刷单”再也不能瞒天过海。可以预见的是,低成本“刷单”已不可能,这个困扰行业多年的不当行为必然会得到遏制。

  然而,若指望用补税这一招就能完胜不法商家,恐怕也有些过于乐观。商家“刷单”行为在不断升级,一开始是熟人互刷,后来出现了专业刷单团队批量“爆刷”,而随着电商交易规则的不断完善和消费者防范意识的提升,商家“精刷”逐渐成为主流。所谓“精刷”,就是用高等级买家账号模拟正常消费者进行的“刷单”,它不仅能骗过电商平台的智能判定,也让有经验的消费者产生“虽然评价不多,但都是老买家的真实评价”的误解,是更难发觉和打击的“刷单”。“精刷”本身就重质不重量,补税也并不会对它产生太大影响。因此,打击商家“刷单”仅用补税一招的威力是不够的,必须辅以组合拳。

  无论是“爆刷”还是“精刷”,本质上都是一种信息欺诈,《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都可以为执法部门提供打击的依据。只有确保法的严肃性,才能让商家跳出“刷单只需算经济成本”的思维误区,对法律、规则和市场真正产生敬畏之心,自觉主动地规范经营。说到底,补税只是打击“刷单”的“术”,而法治思维的普及和技术监管手段的升级才是“道”。为电商行业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法律和技术工作者还需持续发力。

  文/袁媛 图/张永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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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周莉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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