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媒体调查发现,一款以500米口径球面射电望远镜(FAST)命名的“天眼”牌香烟近年悄然在市场上流行。出品方声称,抢注“天眼”相关商标,是为了致敬中国“天眼”蕴含的伟大科学精神和奋斗精神。
从调试到正式投用,“天眼”的科学价值令世界惊叹。也正因为如此,一些商家在注册商标时,总想蹭一蹭“天眼”的热度。作为中国天文发展的世界级“名片”,“天眼”不仅仅是一个科学装置,更是国家形象的象征。把“天眼”注册为香烟商标,是对“天眼”的亵渎。面对商家滥用可能带来的不良影响,社会和相关部门应该有所作为。唯有如此,才能呵护好科技品牌。
文/魏晓敏图/勾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