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广东省东莞市一电器公司对超次数如厕的员工给予罚款之事,被网友爆料上了热搜。东莞市人社局调查后,对涉事公司发出了限期改正指令书,要求依法修改厂规厂纪,并退还员工罚款。
俗话说,人有三急。如厕是每个人正常的生理需求,企业限制员工上厕所的次数和时间,侵犯了员工最基本的人身权益和人格尊严,应属无效。有关方面仅要求企业修改奇葩厂规厂纪是远远不够的,这种违法规定是如何出笼的,有无经过正常程序讨论通过,有无与工会平等协商,还需严肃追究。只有让侵犯劳动者权益者付出巨大代价,才能避免类似限制员工上厕所的荒唐事再度发生。
孟亚生/文勾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