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某咨询公司的软件工程师小张,2019年春节放长假回家过年前,公司以应付可能发生的客户应急服务为由,通知他携带电脑回家过年,遭到了小张拒绝。随后,公司将小张开除,小张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最近,上海浦东法院微信公众号公布了此案的判决结果,法院一审、二审均认定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违法,应支付小张赔偿金19.4万元。
依照《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既然公司已经批准小张春节长假回家过年,那这段时间是小张的私人时间,他完全可以尽情地放飞自我,安排自己的私事。有人认为,小张不近人情,公司并没有逼着他在休假时间工作,只是万一有急事,要他帮忙应个急。试想,休假期间,还要老惦记着被公司的工作和事务打扰,员工心情能舒坦、愉悦吗?还能无所顾忌地安排自己的私人活动吗?如果公司与休假的职工不能协商一致,那就应当尊重职工的休息权,不应随意让“公事”侵入其私人空间,挤占职工的休息时间,更不能动辄就开除员工。
员工下班后不参加同事生日宴会要被罚款,下班后不回单位领导微信就要被开除……近段时间,一些单位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事情时常发生,屡屡引发关注,现今小张的境遇又把“员工休假时有没有义务待命”的职场困境送上热搜。法院的判决已经很明确,用人单位应当认真执行《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不可随意侵占员工的休息休假时间,杜绝利用优势地位出台霸王规定,否则就要付出昂贵的民事赔偿。
孟亚生/文 勾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