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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议|明知被骗仍向骗子转账,别再误读立案标准了
2020/08/08 22:44  新华报业网  

  近日,福建省厦门市的林先生接到一个自称能够办理贷款的电话,当支付了888 元“会员费”、2500元 “保证金”后,一直没有等到贷款的林先生意识到自己被骗了。他没有立即报警,而是到网上搜索公安机关受理诈骗案件的立案标准,在看到一个“诈骗金额达5000 元以上才会立案受理”的帖子后,林先生“计从心来”,按照对方的指令,再次转账了2500元 “保证金”。

  接到林先生的报警后,办案人员哭笑不得,林先生明知自己被骗后,为了达到所谓的立案标准,仍然继续支付2500元,完全是对法律的误解。我国刑法规定,通过发送短信和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诈骗救灾和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等等,尽管诈骗金额不大,但因“情节严重”,不仅要被立案查处,而且要受到从严惩处。因此,市民一旦有遭遇诈骗或疑似诈骗,无论金额多少,都应第一时间报警,不仅能够及时止损,而且也便于警方第一时间掌握诈骗分子线索,及时将其绳之以法。

  孟亚生/文 王进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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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郑亚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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