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一家物业公司的订单总监王先生身材魁梧,工作认真负责,但近两年来因为体重超过了单位规定的标准,每个月被单位扣了 500 元工资,累计扣罚了1万多元。为了不被扣罚,王先生一天只吃一顿饭,减了30斤,仍然超出公司规定的标准体重10公斤,实在无法继续减下去了。
王先生是公司的订单总监,这项工作根本与身体体重大小毫无关联,虽说肥胖对身体健康有所影响,单位可以倡导员工注重健康管理,但因为体重超标就扣发人家工资,这样的“土政策”未免太霸道。现实中,一些人总爱拿别人的身材说事,用取外号、添诨名等方式极力嘲笑身材肥胖的人,这与现代文明社会的素养要求格格不入。一个文明的社会应该是多元化的社会,一个有修养的人应该尊重、包容身边每一个身材不够完美的人。
再说,时下是法治社会,一个单位应该依法管理员工,不能随心所欲。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都没有规定用人单位有权惩罚身材偏胖员工,郑州这家物业公司这么做完全是任性、乱来,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应责令其纠正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孟亚生/文 洪琥/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