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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见 | 不系安全带一律开罚:期待“执法善意”催生“守法自觉”
2021/04/15 19:19  交汇点新闻  

  继“一盔”后,“一带”又出新规。

  8月1日起,江苏将对大客车、7座以上载客客车、出租车、网约车乘坐人员(含后排乘车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依法处罚。11月1日起,对其他私家车辆乘坐人员(含后排乘车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依法处罚。据悉,乘客在普通道路不系安全带罚款5元,在高速公路不系安全带罚款20元。

  安全带就是生命带。数据显示,在正面相撞、侧面相撞和翻车情况下,安全带可以使驾乘人员死亡率分别下降57%、44%、80%。现实中,前排驾驶员和副驾驶座位安全带使用率较高,而后排乘客很多并未养成系安全带的习惯。而事实上,后排乘客如不系安全带,会严重威胁自身和前排驾乘人的安全。全员全程规范使用安全带,对于预防交通事故、提升城市道路交通安全,非常重要且必要。

  值得一提的是,与其他城市或地区相比,江苏设置的罚款数额较为人性化,绝大多数市民应该都能接受。且新规于4月份出台、8月份起分步实施、11月份全部到位,预留了市民对于政策的适应期,也符合政策制定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可资参照的是,去年7月,《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不戴头盔骑电动自行车“升级”为违法行为,将被处以罚款。《条例》实施以来,全省大多数头盔佩戴率已达九成以上,佩戴头盔日益成为市民出行习惯。这说明,道路交通文明习惯是可以通过良好的管理,逐渐“习惯成自然”的。

  对道路执法和城市管理而言,罚款只是手段,不是目的。罚款数额不是越多越好,也不是越少越好,关键要看能否切中公众“心理”痛点,获得社会广泛认同。以“安全带开罚”为例,小惩大诫、以儆效尤,目的还是为了增强市民的安全意识,要理解这份“执法善意”。再者,罚款作为诸多执法方式中较为简便易行的一种,也不能过度依赖,而要配合其他方式一起使用。比如,在实施之前的“窗口期”或“预备期”,要切实做好相关宣传、培训工作,使得自觉系好安全带成为社会共识。比如,在后续实施中要有执法耐心和智慧,可参考首次不罚、首次轻罚、以学代罚等柔性化执法方式,切实贯彻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是每位交通参与者的责任和义务。一个新的规定,从出台、实施到成为市民行动自觉,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精准化执法,需要常态化实施,更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监督和努力。事实上,安全带并非只和驾驶员、乘坐人有关,道路安全同每个人都息息相关。人人知晓,个个尽责,才能让系好“安全带”成为行为自觉,让安全意识成为一种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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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张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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