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因不可抗力导致税收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名称发生变化,未依照规定办理变更手续,责令限期办理相关手续后及时办理的,不予行政处罚……”在苏州,《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涉企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正在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两个清单”包含248项不予处罚事项和206项从轻减轻处罚事项,既让该市行政执法人员有章可循,更加积极地实施免罚轻罚,也让辖区企业家轻装上阵,更加心无旁骛生产经营。“这是江苏首份市级跨领域免罚轻罚清单,旨在将亲商理念、柔性举措融入涉企行政执法全过程,为做优‘苏州最舒心’营商服务品牌保驾护航。”苏州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近年来,苏州市纪检监察机关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切实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压紧压实全市各级党委政府服务支持民营经济主体责任,持续推出规上企业“廉洁共同体”、中小企业“亲清政商汇”、全社会“廉洁信用管理”等一系列创新举措,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持续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今年初,苏州市监委和该市司法局联合制定《关于规范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的实施意见》,探索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在此基础上,推动制定全市统一的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翻看这两份清单可以发现,454项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事项共涉及全市范围内26个行政执法主体。
在“两个清单”实施过程中,苏州一方面突出亲商路线,运用政策辅导、行政建议、警示告诫等柔性执法方式,将亲商理念融入对企业的行政指导。另一方面准确把握法治底线,对于触及安全底线、环保底线、食品安全、疫情防控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恶意违法行为,严肃查处问责。
截至6月底,该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共办理涉企行政执法不予行政处罚案件5780件,涉及金额3.14亿元;从轻行政处罚案件678件,涉及金额4096万元;减轻行政处罚案件150件,涉及金额1.04亿元。
“通过对《行政处罚法》中‘不予行政处罚’‘应当依法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一般规定与相关部门单行法规仔细梳理,列出明晰的清单给公职人员以指引,有利于提高执法效能、激发市场活力,为各类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和新业态、创新型企业提供更加宽容的制度环境。”苏州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针对“两个清单”的具体执行,苏州市纪委监委还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涉企服务中存在的滥用职权、吃拿卡要、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损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问题严肃追责问责。今年以来,全市共查处涉企服务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7起,处理52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24人。
通讯员 黄坤 交汇点记者 黄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