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3月18日,泰州市财政局会同市国资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迅速启动应对机制,联合下发《关于减免2022年国有房屋租金操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帮助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稳定经济发展。
据介绍,此次减免对象为泰州市(区)范围内承租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减免标准,国有房屋所在县级行政区2022年未被列入中高风险地区的,2022年3月-5月租金全免,累计减免3个月租金;该《通知》发文之日后,被列为中高风险地区的,在3月-5月租金全免基础上,再顺延或从当月起追加减免3个月租金,但减免期到2022年12月31日止。
根据此次房租减免政策,承租方已支付租金的,减免的房租经双方协商一致,优先从合同期内后续未缴纳租金中抵扣。后续未执行合同租金不足以抵扣或承租方要求返还的,由出租单位直接返还,其中:租金未缴财政的,由出租单位直接返还承租方;租金已缴财政的,由出租单位按财政管理相关规定办理资金退付后,返还承租单位。承租方未支付租金的,由出租单位按合同涵盖的租期范围,直接减免相应月份的租金。
此外,2022年租金减免落实情况实行按月上报制度,市财政部门、市国资部门和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将适时对租金减免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督查。
通讯员 陈晓梅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董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