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函的十条,条条说到点子上,为避免犯错打了预防针,局里为我们企业想得太周到了。”2月1日上午,在兴化市戴窑镇荣昌米业有限公司办公室,公司负责人孙志洪握着兴化市市场监管稽查大队大队长冯长键的手久久不松开。
经过20多年发展,荣昌米业成长为泰州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工生产的大米获第二届中国“好米榜”银奖。可是,由于工作疏忽和侥幸因素,在2020年至2022年期间三次被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处罚原因分别是宣传使用不实广告用语、生产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大米、生产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大米。三次处罚虽然都是按“容错政策”予以了减轻、从轻处理,但对企业或多或少造成影响和损失。
法律法规对大米加工企业的食品安全要求很高,生产经营中稍有疏忽就会犯错。对不知情、非故意、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当地市场监管部门都落实了“容错政策”规定。“但一错再错、一犯再犯,就是大问题,不利于企业健康成长、发展。”兴化市市场监管局局长王长美说,市场监管局就要在消除“大问题”上做文章。
如何消除大问题?兴化市市场监管局的答案是“容错”“纠错”“防错”三着并举。王长美说,“纠错”的“杀手锏”首先是局领导班子转变作风,对违法行为变“我要罚”为“我要纠错”,让企业不犯错、少犯错。这一转变,源自兴化市支持发展实体经济的“新春第一会”及出台的《优化企业服务的若干措施》,“只有企业发展强大了,才能促进地方经济更高质量、更可持续发展。”
1月30日,兴化市市场监管局出台了《优化企业服务十六条措施》,其中“纠错”和“提醒函”是重中之重。对近年企业连续出现违法行为的进行集中梳理,上门指导。
根据荣昌米业公司几次犯错情况和行业特点,通过由此及彼、由表及里分析,梳理了违法“三条原因”和“十条提醒”意见,并以书面函形式,与企业负责人见面,提醒企业负责人要“确保企业按照现行有效产品标准组织生产,不无标准生产”“食品标识标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的规定”“完善大米出厂检验制度,确保出厂大米质量、标签合格”等。
现场,兴化市场监管稽查大队、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科、戴窑分局相关工作人员还查看了企业生产情况,对企业负责人存在生产加工中的管理、法律等问题作了释疑,并当场明确服务“专班”人员,互加微信,建立联系,确保随时提供咨询和释疑。同时还向企业送去了兴化市优化企业服务若干措施“政府一号文件”、兴化市涉企行政处罚免罚轻罚“三张清单”、兴化市监局优化企业服务“十六条措施”等政策大礼包和“廉政联系卡”。
王长美表示,将常态化落实行政处罚企业回访制度,开展行政合规指导。以点带面,将“提醒函”在全市近三年内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两次以上的企业中推开,并建立“一家企业、一名分管领导、一个责任科室、一套解决方案”的“四个一”联络机制,由副科级领导带队建立“一企一专班”,上门服务,指导企业主动纠正错误,避免因过失发生违法违规行为。(顾日升 余友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