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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工告“清欠办”法院未受理

法官:“清欠办”并没有行政不作为律师:“清欠办”并不是行政执法机关



2005-02-02 09:48:25
  晨报讯 昨日下午,民工赵可来致电晨报法律援助热线,电话里,他哽咽着说:“我已将状告南京建委‘清欠办’的诉状交给鼓楼区法院,但不知为什么法院拒绝立案?拿不到钱,我咋回去过年?”

  赵可来在电话中说,他连夜写了一份民事起诉状,内容是状告南京建委“清欠办”在媒体上公开承诺:“确保民工兄弟过好年,绝不允许拖欠民工工资。”而自己和老乡被拖欠了6年的工资,至今无法讨回。鼓楼区人民法院立案庭一位女法官接待了赵可来。这位女法官说:“‘清欠办’并没有行政不作为。”随后,赵可来又来到南京中级人民法院,由于身份证没带在身上,他没能进得了法院大门。赵可来又来到市建委监察室投诉,接待人员告诉他:“清欠办”不是已经给过你答复了吗?赵可来说:他在“清欠办”拿到的答复跟没答复一样,就是“找不到包工头”。“马上就要过年了,我要到哪儿才能讨到工资呢?”赵可来在电话中的声音几乎是在哀求。

  江苏南京天之权律师事务所曹义怀律师说,民工赵可来的遭遇令人同情。但他打这个行政诉讼官司,主体有问题。“清欠办”只是政府临时组织起来的一个帮助民工讨薪机构,并不是行政执法机关,没有行政执法权力。实际上,“清欠”行为本身只是政府利用行政权力介入民间经济纠纷,并不是政府正常的行政行为。行政诉讼司法程序救不了他。

  赵可来该如何讨回自己6年前打工血汗钱呢?欢迎读者拨打晨报86852818法援热线或发送电子邮件至mq39220 sina.com或mq39220 163.com

 □新闻链接

  赵可来6年讨薪路

  赵可来,今年31岁,是江苏洪泽县农民。高考落榜后来南京打工,在南京一建三分公司做钢筋工。1999年,他和另外17个洪泽老乡参加了南京六中和红山森林动物园东大门工程施工,两项施工结束后,他们应得的10300多元工资,包工头杨兆明和赵国柱没有付给他们一分。为了要回自己的血汗钱,18位农民推举赵可来常驻南京讨薪,赵家的田地由其他17人帮着种。这样,6年来,赵可来带着18位老乡的讨薪嘱托,在南京四处奔走,打听包工头的下落。赵可来说:“6年来,我在南京打过好多工,无论多苦,我都没有放弃(讨薪),因为这不是我一个人的事。每年过年回家,老乡都告诉我,如果我因为讨钱坐牢了,家里的老婆孩子就由他们来照顾,让我一心在南京讨工资。所以,我一定要讨到钱,讨不到钱,我没脸回家。”

  

作者:王娟 冒群/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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