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之睢宁,有“睢人好讼”之说,且写入史籍。“睢人好讼”原本表达睢人性刚烈、好打官司、好告状,综合反映了民风不淳。事实上,睢宁一直为“睢人好讼”之名所累,外在形象、声誉受到了一定的影响。
近年来,睢宁经济社会保持较快发展,但是由于经济欠发达,长期积累的各种矛盾正在逐步显现。睢宁群众的来信来访曾一度在省市中名列前茅,于是“睢人好讼”再次被人们提及,甚至被抬高到事关睢宁形象的高度,似乎睢宁之所以经济落后、发展缓慢,都是“好讼”惹的祸。而今天,重提“睢人好讼”,既是到睢宁工作感受出的“好讼”现象确实存在,更有一个如何全面看待“睢人好讼”的问题。
我理解“睢人好讼”,是睢宁人性刚烈、讲正义、敢维权的体现,说明睢宁人懂法律、熟政策,有较强的法制意识和维权意识。在不了解法律和政策的情况下,盲目打官司、告状,就缺少了可靠的依据。睢宁好讼之所以有一定知名度,并且记入了历史,反映出睢宁人不仅好于讼,而且会讼,讼之有理。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处于弱势地位的阶层和群体,当他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寻求法律手段来解决,不仅体现了群众法律意识、权利意识的增强,也体现了社会法制建设的进步。今天,我们政府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为群众、为老百姓服务是政府的责任。群众有苦衷向组织、向政府反映理所当然,这恰恰是人民群众相信党委、政府的表现。
在致力于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睢人好讼”对我们的工作有了诸多的提醒。它说明我们经济社会发展中,存有一些不和谐、不公平、不公正的地方,说明我们党委、政府的工作存有需要进一步改进的地方,也说明我们党的干部在走群众路线、为民解决问题上还有不到位的地方。正确认识、看待“睢人好讼”,对于我们做好群众工作十分有利。首先有利于畅通言路,让我们了解群众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在哪里。多数群众上访不是无理取闹而是事出有因,即使要求有一些不合理,也是对政策不理解、不了解。国家信访局局长周占顺曾指出,在当前群众信访特别是集体上访反映的问题中,80%以上有道理或有一定实际困难和问题应予解决。我县群众上访集中反映的是房屋拆迁安置、土地补偿、企事业单位改制、村级财务不清等问题,这些问题都有明确的政策界限,只要我们畅通言路,秉公办事,解决起来并不十分困难。“睢人好讼”反映出一些部门在工作中存在问题、有失公平,一些干部在工作中脱离群众、作风粗暴。政府工作的好坏,老百姓最有发言权,他们集中反映的问题就是我们工作不到位的地方,就需要我们尽快查找不足及问题的症结所在,并及时加以解决。群众利益无小事,对待群众上访要主动迎上、热情接待,让群众宣泄心中郁闷,让他们看到事情存在能够得到解决的希望。这样群众就会耐心配合有关部门依照程序进行调查与处理,使事情在有理、有序中获得解决,从而推进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也有利于建立党和人民群众沟通了解的渠道,从而更加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联系。
争当江苏“两个率先”后起之秀,构建和谐、文明社会,密切党群关系,维护好人民群众利益,需要用新的角度来对待“睢人好讼”的问题。历史和实践证明,越是矛盾凸显的时候,往往越是能够比较集中地解决这些矛盾的时候。因此,要把“矛盾凸显期”变为“黄金发展期”,就必须善于激发群众的思想活力,通过科学引导、舆论造势、说服教育和加强服务等方法,切实转变他们的观念,把“睢人好讼”进一步引导为“睢人好学”、“睢人好干”和“睢人好富”。睢人要好学。我们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鼓励干部、群众学法律、学经济、学致富本领,并通过树立先进典型,整合教育资源,创办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报纸专栏和电视节目,来转变群众观念,传授各种新知识、新信息、新技能。睢人要好干。固守田园、墨守陈规,只能陷入越守越穷的怪圈。新时期的睢宁人要具有拼搏意识、风险意识,敢于创新、敢于尝试、敢闯敢干,会干巧干,党委、政府要加强引导、扶持,激发群众干事创业的激情,让外出打工、自主创业成为睢宁人的主旋律。睢人要好富。要善于钻致富的金点子,谋致富的新路子。我们党委、政府要坚持用招商引资的思路和办法来抓好农业产业化经营,通过做大做强龙头企业、扶持种养大户、提高劳动力转移的组织化程度,来帮助群众致富。(作者系徐州市委常委、睢宁县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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