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以来,省委李源潮书记基于对社会发展规律、江苏发展趋势的深刻把握,从长远和全局的高度,先后就江苏构建和谐社会提出了“三个五”的方略,就全社会弘扬“三创”精神作出了新的部署,在全省上下引起强烈反响和共鸣,已经成为指引、激励江苏人民为实现“两个率先”共同理想而合力奋斗的宣言书和动员令。如何正确处理弘扬“三创”精神与构建和谐社会之间的关系,找准结合点,并着力于从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上促进两者融合互动,对于我们在实践中贯彻落实好省委的最新要求具有重要意义。本文试从这一角度,作些初步探讨。
一、深刻认识弘扬“三创”精神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联系
构建和谐社会不仅是一种社会理想,更是现实的社会实践。正如李源潮书记指出的那样,和谐社会既不是“乌托邦”,也不是“桃花源”,必须通过艰苦的努力、创新的实践来加以扎实推进。在江苏,创业创新创优正成为当今思想文化的主流、社会实践的主导,可以说,推进“两个率先”、建设和谐社会的过程就是实践“三创”的过程,江苏人民所干的事业实质上就是“三创”的事业。这就从根本上决定了弘扬“三创”精神与构建和谐社会两者之间具有本质的必然的联系。
1、弘扬“三创”精神是构建和谐社会之魂。和谐社会涵盖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所有领域,它不仅要有物质基础和民主保障,而且要有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一个没有共同理想和文化思想的社会必将是一个没有灵魂、活力匮乏的社会。构建和谐社会本身就是一项创造性的实践,无论是抓发展的和谐这个根本、利益的和谐这个关键,还是抓环境的和谐这个载体,都离不开富有创造性的思想文化作为行动指南,都需要铸造奋发向上的“精”、“气”、“神”与之匹配。求和谐,决不意味着求稳守成或坐享其成,底子薄,摊子小,票子少,是低水平的和谐和潜伏着危机的和谐;和谐之状,也决不是死气沉沉,死水一潭。我们所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一个充满蓬勃生机和创造活力的社会。大力弘扬“三创”精神使其成为全社会的主导文化,大力推动“三创”行动使其成为全社会的主流实践,进而让一切有利于“三创”的新鲜思想充分活跃,让每个社会成员矢志“三创”的积极性充分涌流,那么我们在增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的物质基础,在提供和谐社会建设的政治保障,在巩固和谐社会建设的精神支撑等方面,就具有了取之不竭的动力,这就把握住了构建和谐社会的魂魄。
2、构建和谐社会是弘扬“三创”精神之源。创业创新创优,总是与特定的时代背景和具体的历史任务紧密联系在一起的。现阶段,在江苏弘扬“三创”精神、推动“三创”行动,最大的背景、最大的平台,就是在推进“两个率先”中建设和谐社会的丰富而生动的实践。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一切需要,包括需要创造什么样的条件和基础,解决什么样的矛盾和问题,形成什么样的体制和机制,构筑什么样的环境和载体等等,都强烈呼唤“三创”精神的弘扬和“三创”实践的推动,都应该成为“三创”的基本着眼点和重要着力点,也都将在更广领域、更深层面上为“三创”活动提出新的课题,使“三创”精神不断得到丰富和完善。游离这个背景和平台,“三创”精神将沦为口号、束之高阁,“三创”实践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3、和谐与创造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和谐唯有在创造中才能顺利实现,创造尤须以和谐为基本要件。大力弘扬“三创”精神,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思想得到民众崇尚,创造愿望得到切实尊重,创造活力得到持续迸发,创造才能得到充分发挥,创造成果得到市场实现,和谐社会的构建就具有了积极的推动力量,这种力量不仅仅来自于各级干部和领导层,而且来自于各个群体和社会面;不仅在一时段一地域起波澜,而且将全天候、全方位地起作用。而社会趋于和谐,将为人们的创业创新创优提供更好的环境和更大的空间,进一步激发人们的创造愿望和聪明才智,催生更多的实践活动和创造成果。弘扬“三创”精神与构建和谐社会在良性互动中相得益彰,两者的有机融合,必然使“三创”的水平与和谐的程度互为因果、交替提升。
二、切实找准弘扬“三创”精神与构建和谐社会的结合点
找准最佳结合点,目的是明确工作着力点。具体地做好弘扬“三创”精神与构建和谐社会“结合”的文章,必须首先很好地理解和把握两者的特征。胡锦涛总书记概括了和谐社会的六条基本特征,即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江苏的“三创”精神,李源潮书记概括了三条基本特征,即创业上的艰苦创业、自主创业、全民创业,创新上的思想解放、敢干敢变、与时俱进,创优上的争先进位、勇于攀登、争创一流。围绕“六条”扣住“三条”,我们就可以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弘扬“三创”精神,在弘扬“三创”精神中推动和谐社会建设。
1、按照促进和谐的需要丰富“三创”的内涵。主要是针对发展中不全面不协调的问题、社会上不公平不安定的矛盾,进一步明确“三创”的重点,彰显强势,弥补弱项,以“三创”成果的“此长”,促不和谐因素的“彼消”。一是在创业上,要让更多的人从“睡地板”到“当老板”。省强而民不够富,这是江苏发展中的一个“疑难杂症”。解决这个问题,就需要在支持百姓创家业、能人创企业、干部创事业中实现富民强省,加快“两个率先”。“三创”的重中之重是百姓创业。前几年主要解决的是“守土恋家走不出去”的问题,现在重点要解决“走出去只当打工仔”的问题,使更多的人成为资本的拥有者、企业的经营者,也就是在江苏要造就成千上万的“小老板”,成百上千的“大老板”。同时要注意培养和造就众多的不同层次的“创业团队”,更好地发挥先富带未富的作用,营造协作创业、共同富裕的社会氛围。二是在创新上,既要勇于“破”,又要善于“立”。特别是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民主法治的完善,利益关系的协调,公平正义的维护等等,光有打破旧框框的勇气不够,还要有另起“新炉灶”的本事。如果说改革开放之初我们实行以“破”为主、改制为先的话,那么在市场经济体制日臻完善的今天,应当转向“立”字当头、立制为要。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努力用新观念研究新情况、用新思路落实新任务、用新办法破解新难题、用新举措开创新局面。三是在创优上,既要争“第一”,又要创“唯一”。“第一”代表水平,“唯一”反映特色,都是创优的具体体现。一个领域、一个行业只有一个“第一”,但可以有若干个“唯一”。如果我们的各行各业、各个领域,都能从自身的基础和条件出发,能争“第一”争“第一”,争不了“第一”创“唯一”,那么江苏的整体工作就必然会亮点纷呈、活力四射。
2、本着有利于“三创”的原则提供和谐的条件。主要是针对影响、阻碍甚至扼杀“三创”的各种制约因素,通过推进和谐社会的建设来理顺关系、营造环境、提供保障。重点是要通过健全民主法治,使人们的“三创”成果得到法定的保护;通过维护公平正义,使人们拥有平等的创造机会,激发创造的热情;通过创造诚信友爱的市场环境和安定有序的治安环境,使人们能够放心、安心、舒心地投身“三创”实践。当前尤其是要突出解决好困扰有志“三创”者的两大氛围问题:一是要变“多谋人少谋事”为“多谋事不谋人”。创造性的劳动需要倾注大量的心血和智慧。现在很多人对“创”之不易的感叹,很大程度上不是就创造本身而发,而是因为“人言可畏”,许多“外围”的环境实在让人费劲耗神,什么事情可能八字还没一撇,正题还没切入,就已经让你无谓地磨得心力憔悴了。存在那么一批“谋人”者,相当一部分还处在关键的环节上,面对这些“看客”、“说客”的“阳谋”和“阴谋”,“谋事”者必然心情不畅,事业受阻,这是一种巨大的“潜内耗”。二是要变“嫉贤妒能”为“见贤思齐”。“三创”有成者,利在个人,功在社会,理应得到公众的承认和组织的尊重。“东方式的嫉妒”现在还有不小的市场,看到别人强不是想着如何去赶超他,而是想着用“潜规则”去拽一下,拖一把,甚至冷不丁地去踹一脚、捅一刀。这样的社会氛围必然让很多干事者多了几分莫名的忧愁和顾忌,添了不少难言的烦恼和苦衷,因而难以甩开膀子、放开步子,这是一种巨大的“软束缚”。
三、加快形成有利于“三创”实践、有利于社会和谐的体制机制
以“三创”实践推动和谐社会建设,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提升“三创”水平,不仅要靠自觉的行动,更要靠制度的保障。否则,一阵热情过后,往往是一切复旧,依然故我。
1、加快形成有力的扶持创业机制。推动艰苦创业、自主创业、全民创业,不能仅仅局限于鼓励、引导,而且要体现实实在在的支持;也不能仅仅局限于在政策框架内做“降低门槛”的文章,而且要跨出“大门”去寻求体制的加力助推。尤其是对面广量大的普通群众,有一定的资金富余但还不足以独立投资兴业,应该通过政府搭建平台、建立孵化器的办法,帮助他们冲破思想上的禁锢,迈出初创的一步,使更多的人走上搞投资、忙经营、当老板的新路。
2、加快形成有效的激励创新机制。在制度创新、科技创新、管理创新、产品创新等诸多方面,都要建立起一种有压力、有动力的机制,让创新成功者得实利、有地位,创新遇挫者被宽容、有后路,不思创新者坐不住、有危机。
3、加快形成统筹的利益协调机制。着眼于防止利益格局的失衡、畅通利益诉求的渠道、调节利益分配的不公,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统筹建立利益协调机制,既让能者创大业、发大财,又使弱者有活干、能生财,确保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及时发现并消除影响社会和谐的利益冲突。目前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要继续实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政策导向,认真落实富民优先、善待百姓的具体策略,既要防止强调社会公平而人为牺牲效率,又不可只讲效率而不顾公平。我们所倡导的社会公平是在“三创”精神激励下,把人们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共同做大蛋糕、创造财富,而不只是让百姓来分切蛋糕、享用财富。要运用税收杠杆和分配政策调节收入分配,把城乡、地区、贫富差距调控在社会可承受的范围之内。
4、加快形成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经济领域的优胜劣汰靠市场竞争,干部人事的优胜劣汰靠民主择优。要坚持以发展论英雄的用人导向,从“两个率先”与社会和谐的需要出发,通过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特别是将过去被实践证明是成功的“公推公选”、“公推直选”等办法制度化、规范化,真正把那些优秀的领导人才选出来、使用好,造就一大批具有强烈“三创”精神和过硬“三创”本领的带头人、领头雁,造就一大批能够担负率先发展重任和构建和谐社会使命的中坚骨干。
5、加快形成科学的干部考评机制。干部的行为取向,取决于考核评价这根“指挥棒”。我们要在这根“指挥棒”下弹奏出“三创”竞技、社会和谐的优美乐章,就必须在注重常规“发展指数”的同时,引入“活力指数”、“幸福指数”、“和谐指数”的考核,并通过科学的设计,细化其内容,加大其权重。(作者单位:省委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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