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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水电气价今起调 民用天然气价暂不动

    新华报业网讯   南京市自来水价格、居民峰谷电价中谷段电价、非民用天然气价格都将有所调整。

  欲恢复普通电价需尽快申请

  今日起,我市居民峰谷分时用电谷段电价每度上调5分。调整后具体价格为:谷时段每日21点—次日8点,每度0.35元;峰时段每日8点—21点,每度0.55元。从7月1日起的抄见电量,将执行新的峰谷分时电价。

  按新的峰谷电价,如白天用电量17度,晚间用电量在3度以上,按分时电价计费就可省钱。市民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是否恢复普通居民生活电价(即每度0.52元),有需要的市民可尽快到住所地的供电营业厅办理手续。

  水价第一次抄表仍按原价格

  从今日起,我市居民生活用水的到户价格每立方米由1.90元调整为2.30元。年内民政低保对象和特困企业的特困职工可凭相关证明,获每户一次性补贴70元。但7月1日后第一次抄表收费仍按原价格执行,第二次抄表收费才按调整后的价格计收。

  按计划,我市将对居民试行阶梯水价,按20立方米以下,20—30立方米、30立方米以上3个等级,到户价分别是每立方米2.30元、2.845元、3.39元。不过,昨天自来水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阶梯水价的具体试行时间与范围目前还没有最终确定。

  民用天然气价暂不调整

  为缓解天然气出厂基准价调整后对我市影响,物价部门决定对天然气二类、三类、四类用户中准销售价格的上浮幅度由原来10%扩大到15%,下浮不限。该标准将从今日起抄表执行。但港华公司介绍,具体销售价格将由供需双方在规定幅度范围内,根据不同行业情况协商确定。

  据港华公司介绍,此次涨价后所波及到的用户仅占6%。而属于第一类的民用气销售价格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因此仍保持每立方米2.20元不变。

 

(来源:南京日报/作者:葛妍)

2005-07-01 11:54:31 新华报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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