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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代社会,"隐私"总是让我们避之不及又欲罢不能。在这个时代的万花筒中,隐私在越来越受重视的同时又似乎越来越被怠慢,保护隐私和侵犯隐私总进行着"拉锯战",一次次上演让人啼笑皆非又无可奈何的活剧。现代人自作聪明地用法律来加以规范,对隐私作出了很多解读,甚至还上升到人权的高度,但相对于隐私纷繁复杂的生存状态,法律常常显得过于单薄而力不从心,甚至是一种自欺欺人、掩耳盗铃。说到底,"隐私"在现代社会中尤其是一个让人抓耳挠腮的话题,我们只能从一些细枝末节中领会其微言大意。
隐私于社会:在媚俗和清高间无助困惑又左右逢源
有人说,社会越发达,对隐私的关注度越大,只有社会发展到一定的文明程度,隐私的话题才能引起人们广泛的关注。不过,我们都有同感,在一个物资匮乏、信息闭塞的社会里,隐私同样是一个人们津津乐道的话题,即使是在一个与世隔绝的山沟沟或者荒漠里,关于隐私的故事也时时在上演,诸如"张家媳妇偷汉子"、"李家小子乱搞"等话题和都市里流行的"红杏出墙"、"多角恋"等话题常有异曲同工之妙,在传播速度上也毫不逊色!不知何故,"隐私"一度竟成了一个时髦用语,被人们广泛使用,俨然成了一个时尚标签。尽管在潜意识里,这是一个过于含混的概念,远没有达到自觉的境界。隐私的概念是封闭的,也是开放的,开放和封闭从来就是相对的,这让现代社会在界定隐私时常常困惑不已,即使在法律意义上也显得模棱两可。
当然,隐私在一个开放的信息社会中其实处在尴尬的地位:一方面,开放对隐私造成伤害,信息的发达对隐私更加虎视眈眈,人们在追逐信息的同时强化了窥视隐私的特别爱好,另一方面,开放又促进对隐私的保护,因为,开放促进社会整合和人权意识,这强化了保护隐私的理念和追求。因而,作为人们对现代社会一种无从把握的暧昧态度,对隐私的"拉锯式"把玩,使隐私无助困惑的同时,却又让其获得了最大的生存空间,日益弥漫于社会的每一个角落。得力于人性的顽固和信息的霸权,隐私常常在清高和媚俗间"左右逢源",从衣冠楚楚的正人君子,到食不果腹的下里巴人,从国家级的传媒巨头到不入流的八卦媒体,对其的偏好常常有共同语言,这使得隐私被广泛利用,成为现代社会的一大景观,获得了让人匪夷所思的生存状态。
隐私被扭曲,成为其在现代社会无助困惑的最好注脚。不知何时起,针孔摄像探头成了市场的走俏货,公共场所如商场、超市、银行、车站、码头、小区、单位、学校等等都争相安装"第三只眼",据说这些都是为了"安全"。但人们质问:个人隐私权呢?美国一本刊物最近创出惊人之举--同一期杂志印出4万多个不同的封面,赫然印着订户们的房屋照片。目的是想推销这样一个观点:零隐私的好处。这种观点在"911"之前简直不可思议,但现在,美国人竟愿意牺牲自己的部分隐私去成全政府的反恐计划!在个人隐私和公共利益的博弈中,现代社会常常是脆弱的,无法两全其美。在这些事件中,你能说得清隐私本质上的生存方式吗?
隐私被商业化,这可算得上是现代社会的一大发明。我们今天生活在一个个巨大的数据库里,对于许多都市人来说,我们或许每天都会接到推销公司、保险员、银行理财经理、房产中介……一些完全不认识的人打来的电话。我们有不止一个电子邮箱,每天收到大量的垃圾邮件,我们早在不知不觉中被某些网站的数据库"出卖",我们的名字、年龄、性别悄然变成了"商品"。2004年10月,北方交通大学校园附近出现了大量奇怪的小广告:"高价征寻女大学生日记,结集成册。要求日记有隐私、有故事、有细节……日记一旦被采用,稿费从优……"这立即在社会上引起了轩然大波,有社会学家说,通过小广告征寻女大学生日记可以说是缺乏社会公德的做法:"高价收购日记,且不论他是要求有隐私、有故事、有细节,单单是这种行为就将日记商业化,就是泯灭了日记最初最好的功能。这种行为是极其不道德的。"用道德来约束隐私,是书生之言,现代社会能把一切都变成商品,隐私能够例外吗。对隐私的商业性发掘,也算是"契合"了商业规律。一个农村老大妈在神秘地谈论隔壁小媳妇偷汉子时大概不会想到这"闲话"还能卖钱!商业社会的不二法则是追逐利润,贩卖隐私是当然的生财之道,可以肯定的是女大学生的隐私有很好的"市场前景",可能出现在猥琐的街头小摊上,也可能出现在堂皇的学苑书架上,可能成为衣衫褴褛的农民工的消遣,也可能成为道貌岸然的文化人酒桌上的谈资,这堪称隐私左右逢源的典型性事件。
隐私于文学和媒体:在保护与破坏间剪不断,理还乱
文学和媒体在现代信息社会中常常合流,边缘化的文学急需借助于媒体扩大社会影响,世俗化的媒体需要借助于文学来装点门面、提升品位,如何寻找结合点呢,恰恰在对待隐私的问题上,两者之间"心有灵犀":扯起保护的大旗,但又对其趋之若骛,对隐私总是剪不断,理还乱。其实,没有一个作家对隐私没有兴趣,也许可以这样说,作家对隐私的关注其实超过了任何人,正是在对他人隐私的关注上,作家企图进而接近人性主题,几乎无人能够对此说三道四,因而作家常常标举"保护别人隐私"而不会愚蠢地对现实生活中有名有姓的人指手划脚。不过,对作家来说,文学世界和现实世界总是难以区分的,文学的"虚构文本"常常成为作家窥视别人隐私的最好保护伞,正是在这个问题上,作家理所当然被垢病。而近几年兴起的纪实文学,作家干脆把这个保护伞也扔了,挑起了以揭示隐私为能事的大旗,作家对隐私的完全窥视,满足了大众迫切的心理期待:"情人隐私"
,"单身隐私","第二次的初恋","变性--证明自己是女人" ,"借腹生子部落","试婚" ,"绝对隐私","禁欲时期的爱情"
,"怎么爱你也不够","独身女人的情与爱","李敖和他的女人们"等等,等等,无一不是高举隐私的旗帜。耐人寻味的是,隐私总是和性有无法扯清的关联,对性的暧昧窥视,文学毫无保留地迎合了大众趣味,试图完成对自己日趋边缘化的拯救,尽管这种拯救引起了人们的激烈争议,但文学成功地吸引了更多的关注。由于文学的特殊性,隐私在作家的笔下获得了变形金刚般的生存状态,而这些正是媒体的"兴奋点",文学借助于媒体终于插上了翅膀。
现代传媒把隐私当催化剂,吸引眼球,成了自己的救命稻草,在这点上,媒体是真正的高手,有时甚至不惜"贼喊捉贼"。对影视大腕、体育明星、社会名流、商贾大员,现代传媒总是乐此不疲,一点点隐私便如获至宝、浑水摸鱼,不惜捕风捉影、添油加醋,无所不用其极。这其中,婚恋情变等绯闻更是焦点,打开电视、翻开报纸,娱乐版块上充斥的几乎全是这些内容,而异军突起的网络更是把名人隐私炒作到了登峰造极的程度。有人说,现代传媒的不二法宝便是炒作名人隐私,而且屡试不爽,如能打官司更是锦上添花。有意思的是,传媒以揭露隐私为能事,却常常扮演保护隐私的法官,屡屡向不尊重隐私的行为开刀,完全是一副"正人君子"的派头,这种"贼喊捉贼"的修为,常常让人恨得牙痒痒却又无可奈何。当然,这是一种又爱又恨的复杂体验,正是大众对隐私的暧昧态度,成全了现代传媒的不二逻辑:唯恐名人隐私真正成了隐私,唯恐大众不相信名人隐私。这几年来,涉及名人隐私的纠纷屡屡发生,尤以2003、2004两年最为集中。先有著名演员张铁林、主持人赵忠祥,后有歌手韦唯、导演黄健中,再就是高峰做亲子鉴定、冯小刚开口骂人,芝麻粒大的小事常常会以最快的速度轰动全国。在这些纷繁的名人隐私纠纷中,名人常常在支配、控制、利用隐私时把媒体玩于股掌之间,这种"狼狈为奸"的合谋常常显得天衣无缝,成就了媒体和名人的"共同繁荣",可谓各取所需。
在这样的双重攻击之下,甚至于普通人的隐私也荡然无存,我们都看过出自好莱坞的一部影片:楚门从一生下来就处在一个人为安排的环境中,他所生活的城市就是一个巨大的摄影棚,他所接触的每一个人都是电视台安排的演员,包括他的父母、亲戚和朋友。有无数的摄像机正暗中对着地,他的一举一动都成为收看电视台这档节目的观众们眼中的焦点。当然,所有的这一切楚门毫不知情。楚门在这种人性毫无遮掩、隐私被赤裸裸地出卖的环境中生活了20年。在这期间,他也觉察出自己生活的世界似乎有些异样,但他又讲不出哪个地方不对劲。直到有一天,电视台安排了一个年轻漂亮的女演员与楚门相识、相恋,谁知这个女演员情难自禁,不顾一切地爱上了楚门,并把一切真相告诉了他。这时候楚门才发现自己被人欺骗、利用,最终想方设法,摆脱了隐私大曝光的困境。从这个富有隐喻性的事件中,我们真切体会了现代人的两难困境:人们都没有了隐私,但人与人之间又互相隔膜。
隐私于个体:在自恋与自卑间爱之深、恨之切
现代人总是自作聪明地把一些为难的事情交给法律,在民法法典当中,把隐私界定为三个部分:私人信息、私人活动、私人空间。关于这三部分的权利叫做隐私权。也就是说,我们有一个标准---隐私是和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有支配、控制和利用自己隐私的权利。根据我国民法教材定义,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对其个人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有领域进行支配的一种人格权。在法律看似严谨的表述中,其实有太多的发挥空间,法律自然显得力不从心。
越来越多的人倾向于认为,公众人物是没有隐私的,作为公众人物的代价之一,就是牺牲隐私。这是因为公众人物的隐私和普通百姓的隐私有天壤之别!大众对名人的消费很多时候表现在隐私上,这是娱乐化时代的必然选择,某种程度上可以说,现代人无法抗拒名人隐私的巨大诱惑力,哪怕是最迂腐的学究也常常自觉不自觉地卷入其中,这既是一种休闲,又是一种感官刺激,其最隐秘的心理是暧昧的:清高与媚俗从来就是一对孪生兄弟,对名人隐私的追逐成了现代人的一种惯性。当然,对政府官员,大众作为纳税人,理应对"公仆"加强监督,政治家没有隐私,才能更好地忠实于自己的职业,政府才有信誉,国家才有希望。正是在对公众人物隐私的消费上,隐含着普通百姓把公众人物拉下神坛的心理冲动,普通百姓希望在这种对象化的满足抑或"幸灾乐祸"中找回自信。
不过,
现代人对自己的隐私总是存在矛盾心理:自恋与自卑总是纠缠在一起。从原始社会人的赤身露体到衣物的使用,从旧式住房的群居到新式住房的独居,从过去薪水、年龄都不是秘密到如今皆为隐私,由于共同文化空间的扩大,信息交流渠道的通畅,社会活动节奏的加快,人们生活中的禁忌点和隐私处越来越多,这激发了现代人的自恋心理。但是,信息爆炸绝对是一个汪洋大海,普通人被淹没其中而显得太微不足道,因而,现代人又总有一种莫名的冲动,期待自己的隐私不被遗忘,并受到别人的重视,作为显示自己存在的一种努力,这是一种典型的自卑心理。自恋与自卑的交织,激发了现代人对他人隐私的强烈兴趣,以获得一种参照系,"看看别人是怎样的",同时也激发了对他人的控制欲,尤其对那些在现实世界中缺乏控制的人有很大的补偿性满足,"仿佛别人就是自己,替自己完成自已想做而不能做、不敢做的事"(这从弗洛伊德精神分析理论"心理防卫机制"中可以找到理论根据),因为这两者之间常常不能调和,现代人常常在孤芳自赏的同时又有一种神经质般的惶恐与无措,隐私成为心中一个"爱之深、恨之切"的痛。
有意思的是,现代人在无从把握隐私的同时,又把保护隐私上升为个人素质的范畴,"不打探别人隐私"早已成为现代人高素质的"标志",还"从娃娃抓起",北京市海淀区就向全区少先队员提出"八大行动"、"十个好习惯"的倡议,其中,保护隐私、文明观看比赛等新颖内容首次被列入少先队员的好习惯。而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现代人对待"隐私"有太多的装腔作势与过度敏感,大凡人际交往,动辄以"隐私"相标榜,立即拒人于千里之外,同时,"隐私"顺理成章成了逃避关怀和责任的最好借口,而与此同步,对隐私的传播更加隐秘、快捷而离奇,比那位偷偷说邻居闲话的农村老大妈有过之而无不及,现代人的虚伪暴露无遗,这也从源头上造就了现代人无隐私又相互隔膜的两难困境。
网络讨论中,不少网友套用哲人的话,只是把"思"改成了"私",称为"我私故我在",隐私权俨然被提升到人权的高度,这也算是现代人一种无可奈何的安排。笼统地讲,隐私权是人权的重要因素,这当然不成问题,在这个人权日益受到重视的社会,对隐私权的侵犯常常会引发官司,因而,打隐私权官司悄然成为时髦,有人说,这是个人意识的觉醒,也有人说,这是一种神经质般的病态。不过,可以预见的是,随着社会的发展,打隐私权官司将是现代人无法避免的选择;同样可以预见的是,对隐私的解读和保护将会越来越细微,与此同时,对隐私的窥视与侵犯将会越来越频繁,现代人将在这种恶性循环的"怪圈"中越陷越深。
(来源:/作者:贾梦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