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报业网讯
昨天,南京市栖霞区向外界公布了该区2006年初中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施教区内没有丧失学习能力、且有自理能力的残疾儿童为正常招生对象,升入施教区初中随班就读。寄宿制班原则上招收非本施教区的学生,或本施教区内因家庭原因需要寄宿的学生。
今年继续坚持办学校按施教区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应届小学毕业生应具有所在施教区家庭常住户口,并以区小升初工作实施办法正式向社会公布前为准。户口原则上应与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户籍与常住地、房屋所有权证一致。
化工厂中学和华电中学的学区进行了微调,从化工厂中学中划拨一部分学区到华电中学,调整后的化工厂中学学区内的学生可在化工厂中学和华电中学两所中学中任选一所。烷基苯厂中学学区内的学生可在烷基苯厂中学相仙林中学两所中学中任选一所。化工厂中学学区内的学生选择到华电中学,烷基苯厂中学学区内的学生选择到仙林中学,均视为学区内生源。
凡在该区内拆迁的毕业生家庭,在政府指定的拆迁安置地已购房,但因政策等原因户口未能迁移的,在拆迁安置地施教区升学;由于拆迁等特殊原因尚未重新购房,应出具相关部门证明和有关材料,原则上仍在毕业生全家原户籍所在施教区就读,就读确有困难的,由区教育局统一协调解决。
非南京市户口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入学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出具相关有效证明,到区教育局申请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由区教育局普教科安排到指定学校(中桥中学新闸分校)就读。这些外来人员子女所承担的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与本学区内的学生相同。
外来人员在办理子女入学登记手续时,需提供以下有关材料:(1)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流入地暂住,有学习能力未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籍材料;(2)户口簿、父母(法定监护人)在流入地的暂住证明;(3)法定监护人相对稳定工作的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工商营业执照等);(4)符合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政策的有关证明。
今年,栖霞区有3所民办初中学校参加民办学校电脑派位,分别为南京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南京外国语实验学校和南江中学。凡报名人数超过电脑派位计划数的,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等额录取新生的招生办法;若报名人数未超过电脑派位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行全额录取,未完成的电脑派位招生计划可转成自主招生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