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10时左右,当上海东方早报记者赶到环球世界大厦SK
Ⅱ退货点时,发现大厅里围了众多激动的消费者。不少女士手里紧紧捏着一张纸,并不停地拨打手机。而前天的退货点2501室空无一人。而消费者顾女士拿着那张《声明》,气愤地说,“我昨天来过了一趟,工作人员告诉我说10月5日前一直在这里的,看到这么多人,让我明后天再来,没想到他们这么不讲信用。”(9月24日《东方早报》)
一般说来,惩罚有两种;市场惩罚和行政处罚。现在SK
Ⅱ不但名誉扫地,被清出中国市场,而且面临着退货退款的压力,市场性惩罚可谓已经达到。但行政处罚呢?尤其在宝洁公司肆意玩弄消费者的当下,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的力量在哪里呢?很遗憾,我们没见到。
众所周知,按照最基本的权责利原则,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唯一使命是最大程度上维护纳税人的权益。既然质检总局认定SK
Ⅱ含有有毒物质,相关的执法部门为什么不对其予以处罚?SK Ⅱ可以玩失踪,消费者哭诉无门,但其在中国并非没有生产基地,为什么不果断扣押其设在中国的工厂?
跨国公司的傲慢,跨国公司的双重标准,跨国公司的淮南为橘,近年来愈来愈明显。从近年来不断出现的国际巨头的违规事件,如,鲜奶风波,PVC保鲜膜事件,苏丹红事件,雀巢奶粉事件,杜邦不粘锅风波等等,我们没有看到它们受到什么来自相关职能部门的处罚。我们更可以看到,一些地方政府对这些国际巨头当作贵宾,对其要求无不满足———哪怕是不合理的。
国际巨头为什么在其母国安分守己?并不是民族情感的原因,乃是因为头上悬了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只要你敢逾越雷池半步,动辄少则十几亿,多达上千亿美元的惩罚性罚款足以叫你倾家荡产,永世不得翻身。如果说,过去发展经济是各政府部门的中心任务,现在随着改革的深入,随着政府职能转型的内在要求,相关的职能部门再不能循规蹈矩了,而应该紧跟形势,把工作的重心转移到为纳税人服务、维护纳税人权益上来了。如此一来,SK
Ⅱ玩失踪,怕什么?跑得了和尚,还能跑得了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