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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制度

http://www.xhby.net | 2006年10月16日 09:46:23 | 新华报业网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研究员李培林说,社会保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基础性制度建设。在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体制、加快构筑社会安全网的工作,特别是推进农村社会保障的工作有了新的进展,这为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维护社会安定有序创造了有利条件。

  但是,有几个方面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研究和思考:一是我国的社会保障体制还是要坚持低水平、广覆盖、权利和义务对等的原则。要注意到,经济增长和福利增长的规律不同,经济增长呈现周期性起伏的规律,而福利增长则遵循刚性直线上升规律。所以,社会保障体制的设计总体上要依靠自身的量入为出,大体保持收支平衡,不能过于依赖财政的转移支付,特别是要防止超越发展阶段的过快福利增长。二是,加快养老保障体制的建设,迎接人口和家庭结构变化的挑战。目前,我国第一代独生子女已经进入婚育年龄;我国延续了数千年的家庭代际养老模式正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因此,迫切需要加快针对不同人群的养老保障体制建设,特别是要加快针对农民工的养老制度建设。三是,重视发挥慈善事业的辅助作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会保障建设。四是,加强对“土地换保障”思路的研究和探索。

来源:新华报业网-新华日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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