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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来办学门槛又提高

http://www.xhby.net | 2006年10月17日 09:11:04 | 新华报业网  
  新华报业网讯 近日持续上升的社会培训热,使民营资金投向社会办学机构的热情很高。昨天记者了解到,南京市培训管理机构已出台了相应办法,对申请办学单位设立了更高的门槛。

  记者了解到,民办培训机构应设立理事会、董事会,理事或董事中三分之一以上人员应具有5年以上的教育教学经验;基本办学规模应不少于200人,理论教学场地应达到300平方米以上。技能实习操作场所须有充足的实习工位,实习设备应保证2-8人一台套。民办培训机构应配备专职校长,校长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有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等。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应具有2年以上的教育培训工作经历和教学管理经验。民办培训机构的固定资产应达到20万至100万元以上,注册资金10万至50万元以上。

来源:新华报业网-扬子晚报 作者:王卫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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