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疾病控制中心对从事性活动和吸毒人群进行艾滋病防治宣传。其中规定,让她们在性行为过程中提高安全套的使用率。(10月18日《南京晨报》)
此举让人尴尬。众所周知,毕竟法律明文禁止卖淫嫖娼活动的啊。
法律应该感到尴尬。明文禁止的“小姐”现象,现在却在全国各地遍地开花,这让民众质疑扫黄的成效之微薄。如此乱局,不仅影响了社会治安,而且也造就了性病无形中在扩散的事实。正是在默认这种事实的情况下,疾病防控部门为了遏制性病、艾滋病等传播,举办“小姐”学习班,还要教“小姐”诱导客人戴套。
疾防部门应该感到尴尬。有人说教“小姐”诱客戴套,总比掩耳盗铃好。这是有一定道理。但疾防部门却忽略了卖淫嫖娼并不合法这一前置条件,“扫黄打非”本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而不是像某些人所说的“防艾归防艾,扫黄归扫黄”这么随意和简单。今年年初国务院颁布的《艾滋病防治条例》,虽然将防治艾滋病与打击卖淫嫖娼分开治理,但防治艾滋病却是不能逾越打击卖淫嫖娼这条底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