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省物价局又向各市物价局下发了19种药品补充剂型规格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并且要求从1月20日(本周六)起实行。2006年12月30日,省物价局发文对239种省定价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进行了大幅下调,平均幅度达到了17.6%,下调药品包括了西药、中药、民族药以及部分原研制、单独定价药品,从1月15日即昨天开始调价。 又有19种药品被限价
据了解,此次调整的19种药品价格,是针对部分药品增加的增补剂型,大多是进口或原研制药品。
为防止药品降价过程中部分品种从市场上“消失”,此次物价局规定,凡是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公布价格的药品,医疗机构必须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执行范围,以最小零售包装的实际购进价为基础,顺加不超过15%加价率作价,实际购进价500元及以上的,最高加价额一律不得超过75元。属于各地集中招标采购或议价竞价采购的药品,以及县及县以上非营利医疗机构销售的其他药品,加价率为:10元以下药品的加价率为35%,10.01 50元药品的加价率为25%,50.01 100元药品的加价率为20%,100.01 500元药品的加价率为15%,500元以上的药品最高加价75元,以其他形式对县及县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药房进行管理的,也应执行以上规定。
1月15日药品调价喜忧参半
昨天是239种省定价药品价格调整的首日,记者经过走访省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等医院发现,目前南京市场上对该限价政策的执行情况还不错。省人民医院早在上周就已经调整了相关的药品价格,而南京妇幼保健院药剂科的相关负责人也表示,他们也早在上周就调整了涉及药品的价格。
药品降价了,医院会不会嫌利润太低而将涉及的药品下架呢?部分医院的相关人士默认了记者的疑虑。“医院不可能倒贴钱来卖药,一般来说,如果一种药品的降价幅度太大,甚至最高零售价低于我们的进价,倒挂15天后,医院就会撤掉这种药,如果是基本用药,一般会再找替代药,如果不是基本用药,就干脆停掉”,例如上次239种药品目录中的一种德国进口药,因为降价幅度太大,已经被全部退给了厂家。另外一家医院的相关人士也表达了同样的看法,他们医院的一种治疗胃酸的药,一下子要求从二十几块降到十六块多,为了不亏本,医院已经在上周让厂家把这种药召回了。
那么市场上的药店执行情况如何呢?经过走访发现,大部分药店都已经对药品进行了调价,但还有少数药店部分药调了,部分药没有调。
可是御道街附近的某药店的执行情况就不那么尽如人意了,尽管他们也对160个剂型的药品价格进行了调整,但还是混杂着部分应调而未调的情况,例如12粒装的感冒灵胶囊,省物价局规定最高零售价格为11.2元,而该店只将吉林产的感冒灵胶囊的价格调整到了11.2元,而另一种成都产的同规格感冒灵胶囊价格依然高达12.6元;125mg×12片装的克拉霉素片,省物价局规定最高零售价格为27.8元,而该店南京产的同种剂型价格为36.2元,足足比物价局规定的最高零售价高了30%。该店售货员解释道,因为“这种感冒灵胶囊不在总公司给我们的调价目录里面,所以暂时还没有调整”。但是根据省物价局的规定,此次公布的药品,中文通用名或英文国际非专利名 INN 中表达的化学成份相同的药品制剂,就被归类为同种药品,凡剂型、规格、含量相同的就该执行同一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