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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榆一副局长受贿被判刑
2007-01-23 08:45:22 新华报业网



  本报连云港电 赣榆县粮食局原副局长张俊建因犯受贿罪,日前被该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


  法院查明,被告人张俊建历任赣榆县粮油总公司副总经理、县粮油购销公司经理、县粮食局副局长等职,1995年春至2006年1月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88次非法收受他人贿送的现金、超市购物卡、手机等,款物合计164074元。 (王佩杰)


(来源:新华报业网-新华日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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