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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纪委新年第一号文
强化对干部“小节”的信访监督
2007-01-24 07:56:36 新华报业网

  新华报业网讯 南通市纪委近日出台新年第一号文件,首次对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轻微违纪等方面的信访监督作出硬性规定。内容包括五个方面:廉洁自律方面的一般问题;情节轻微的违纪问题;思想、工作、生活作风方面的一般性问题;需要引起重视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需要实施信访监督的其他问题。信访监督方式分四种,即告知、函询、提醒或诫勉谈话、组织生活会专项说明。
  在实施信访监督过程中,南通市纪检机关要求被监督对象必须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如实回答或说明情况,不得敷衍或拒绝。对隐瞒事实真相,欺骗组织以及打击报复信访举报人的,将按有关党纪政纪追究责任。对群众反映的事实具体、可查性强、且性质较为严重的问题,将作为案件线索处理。如发现有严重违纪问题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将及时按规定转入立案调查。对信访监督所涉及到的批评教育、书面检查、诫勉谈话等材料,将存入被监督对象的廉政档案,并向有关组织(人事)部门通报,供选拔、任用、考核干部时参考,或建议采取相应的组织处理。







 

(来源:新华报业网-新华日报/作者:丁亚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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