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报业网讯 宿迁市宿城区近日出台《村级党组织书记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将个人带头创业年收入作为村(居)书记评档一条重要依据。
该办法规定,村(居)书记年终工作成绩分成四个档次,评为一档村(居)书记的个人年收入须达到10万元以上,评为二档村(居)书记的个人年收入须达到6万元以上,评为三档村(居)书记的个人年收入须达到4万元以上,对不同档次给予相应的奖励和处罚措施。该区还针对村(居)书记带头创业业绩制定了具体评估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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