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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报业网讯 扬州29日电
今天,从扬州市中级法院新闻发布会上传出信息,该院受理的各类民商事案件中,调解、撤诉率达到了52.9%。 扬州市中院2006年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3399件,占受理案件总数的53.5%,其中审结12448件,解决诉讼标的额16.4亿元。在处理民商事案件时,该院积极采取大调解、和解、协调等方法尽量化解矛盾,平息纠纷,使民商事案件有一半以上得到调解撤诉。而另一方面,对待严重刑事犯罪则仍坚持“严打”,全年共受理刑事案件2668件,审结2635件,判处犯罪分子3232人,保证了社会秩序的安定与和谐。
(来源:新华报业网-新华日报/作者:张 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