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昨天,省物价局再次调整了药品加价率,参加集中招标或议价竞价采购的药品加价率再次被下调。 500元以上药品最多加价75元
昨天距离省物价局上次发布第461号文调整药品加价率的通知刚满一个多月,药品加价率的调整便再次被提上日程,凸显了政府降低药价的决心。上次要求,从2006年12月31日起,凡是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公布价格的药品,县及县以上非营利医疗机构必须按照在不突破国家规定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以最小零售包装的实际购进价为基础,顺加不超过15%的加价率作价,实际购进价500元及以上的,最高加价额不得超过75元。但是有一个例外:如果属于各地集中招标采购或议价竞价采购的药品,在不突破省定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可以按药品实际进价加以下加价率执行,也就是10元以上的品种可以加价35%,10.01 50元可以加价25%,50.01 100元可以加价20%,100.01 500元可以加价15%,500元以上加价75元。
而现在,取消了这个例外的“特权”,不仅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公布价格的药品只能执行15%的加价,连省物价局对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公布价格药品的增补剂型、规格也必须执行同一政策:无论是否参加各地集中招标或议价竞价采购,都只能按照15%的加价率作价。
医院:对我们的冲击比较大
在采访中,部分综合性医院表示,这次药品加价率的调整,对他们的冲击“相当地大”。一医院药剂科负责人表示,因为通过招标或议价采购的药品,占到了医院引进药品的80%以上,这样一来,原本可以最高加价35%的药品,现在都只能加价15%,一下子药品的利润就被拉下了近一半,虽然还没有精确计算对医院的影响,但是冲击一定不小。“这已经是这个月的第四次对药品价格进行调整,太频繁了,医院实在有些吃不消”。
部分省定价药品价格有小幅变动
另外,对于《省物价局关于制定头孢哌酮他唑巴坦等239种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中提及的门冬氨酸鸟氨酸,经省物价局核实属于国家定价品种,撤销其价格;另外一种双唑泰阴道泡腾片未进省医保目录,而且是非处方药,不属于政府定价范围,这个剂型的价格也被撤销;消痛贴膏的5贴1盒这个规格的定价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