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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报业网讯 大丰市人民法院真诚对待群众,在信访接待工作方面锐意改革,受到群众好评。
该院多年坚持“院领导周一、周五接待日”和信访室专人接访制度,对当事人的来信来访随时进行接待和处理。对涉访案件需多部门协调的,该院实行大接访做法,由主管院长、庭(局)负责人共同接访,集中答复。
设立专人负责上访、信访接待和协调工作。院里设专人和工作场所开展接待工作。对于立案前后、审判前后、执行前后的法律咨询、工作程序和办理手续等问题的解释工作,在接待室能解决的就在接待室,若不能立即解释或答复的,由分管领导或庭室给予答复,上访人感到来法院办理没有推诿、扯皮的现象。
实行首问负责制度。凡是当事人上访时当问的第一个人不管是做什么工作的,都要给予上访者必要的答复或引导。不允许说“不管、不知道”。即使自己答复不了的,也必须引见到能答复的职能部门或领导处给予解决,让上访人满意。
落实责任制,对上访或信访人限期答复。院党组对落实信访接待责任制经常进行督促检查。上级要结果的案件必须在限期内予以报告结果;当事人上访要答复结果的也视问题的繁简情况在半个月以内予以答复,能立即答复的不在此限。
(来源:新华报业网/作者:董正远) |